北京近期有这件事要注意
自2025年3月1日零时起
至2025年3月12日24时期间
北京全市禁飞“低慢小”航空器
详情请往下看
3月1日到3月12日
北京禁飞“低慢小”
北京市公安局于2月21日发布了《关于加强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明确自2025年3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3月12日24时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
图源首都之窗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含穿越机)、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图源摄图网(500442804)-示意图
此外,针对孔明灯、氢气球警方作如下提示:
一是孔明灯利用明火加热空气产生动力升空,且自重较轻,遇有阵风或碰撞高大建筑物后容易坠落,一旦掉落到草丛或悬挂到树枝等易燃物品上,极易引发火灾。按照2014年出台的《关于在北京地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二是氢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使用氢气充灌的气球遇到明火、静电、太阳曝晒或压力过高时,极易发生爆燃,在公共场所贩卖、携带氢气球等行为也会给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风险隐患。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法守法,树立为个人、家庭、社会负责的意识,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行为,不购买、不使用孔明灯以及氢气充灌的气球,共同维护空中秩序和公共安全。北京警方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严厉查处打击低慢小航空器、孔明灯和涉氢气违法行为,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飞行活动的,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以及非法制造、买卖、存储、使用氢气和使用氢气充装气球的单位或个人,北京警方将依法查处。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提醒广大朋友
北京部分道路机动车交通管理措施
有了新的调整
赶紧来看看
调整和明确本市部分道路机动车
交通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统一相关区域道路交通管理措施,促进道路交通安全顺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5年2月15日起,对本市部分道路机动车交通管理措施进行如下调整和明确:
一、东长安街、西长安街、建国门内大街、复兴门内大街、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府右街、南长街、北长街、人大会堂西路机动车交通管理措施统一调整为:全天准许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含面包车和临时行驶号牌车辆)和公共汽车电车通行,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二、空驶出租车仍需遵守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复兴门桥至建国门桥),7时至20时禁止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图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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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M101一期张家湾东站工程施工期间
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为保证地铁M101线一期张家湾东站工程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决定2025年2月7日至2026年2月1日,紫薇路与张梁路相交路口由南向东及由南向西禁止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通行、由东向南及由西向南禁止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通行,过往车辆可绕行定福庄路、云杉南路、梁上路等周边道路通行。
图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仅配图
来源:首都之窗、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