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袁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并当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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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年近八旬的张某在为某工厂提供劳务期间一只脚不慎被机器压到受伤,经医院诊断张某脚部部分断裂,需住院治疗。住院期间,该工厂支付张某医疗费、护理费共35万元。张某出院后,认为该工厂还应赔偿伤残赔偿金、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3.5万元,经与工厂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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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过程
新袁法庭受理该案后,双方当事人主动表示愿意达成和解协议,但是双方就赔偿数额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希望法院能够介入调解。对此,法官一方面与张某进行沟通,对其诉请予以厘清,表达对其理解和支持,同时阐明因其在提供劳务时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对损害结果具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另一方面,告知工厂负责人,其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未尽到对提供劳务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理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并引导工厂负责人换位思考,理解张某因受伤导致的生活和经济困难。
最终,经过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由工厂负责人赔偿张某各项损失2.8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为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以“办理一案”推动“治理一片”,新袁法庭将上述案件作为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形式深入辖区企业开展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为主题的普法活动。
法官张瑶瑶与企业员工面对面交流了“工作环境是否存在保护措施”“工资发放是否及时”等与劳动者权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并就相关问题的法律规定及实际应用进行普法讲解。
同时,新袁法庭副庭长高艳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围绕如何进一步提升工作环境安全保障措施、如何完善安全保障工作举措提出意见建议。活动中,新袁法庭干警还向负责人和员工发放《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使用手册》,帮助企业和员工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消除安全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下一步,新袁法庭将立足审判实际,走进辖区企业、社区、乡村,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普法讲座等法治宣传活动,帮助提升企业与群众法治意识与安全生产意识,更好地推进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法治护航。
编辑 | 徐子涵
校对 | 薛 宇
审核 | 胡彦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