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邱江华

2月25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九场)在海口召开,省科技厅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对《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改革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行解读,该措施提出了28条改革措施,旨在打出组合拳,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整体效能主体地位,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据介绍,《若干措施》以单列企业科技创新赛道为重点,强化企业创新决策主体、研发投入主体、科研组织实施主体、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主体地位,强化科技金融等财税支持措施,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若干措施》提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科技创新决策的机制,大幅提升省科技创新战略咨询委员会、省科技专家库中企业专家占比,产业科技攻关项目原则上大部分来自企业技术需求。完善资源配置机制,单列企业科研赛道,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及省级科技攻关任务,设立产业科技创新支持方向,大幅提升企业牵头项目比重。

健全以企业为主导的科研组织模式。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等牵头组建产业创新研究院、产业创新联合体和产业创新联盟,联合解决产业链共性关键技术。依托链主企业牵头凝练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攻关清单,赋予链主企业科研项目遴选权限。完善科研项目立项评审方式,建立“以赛代评”“以投代评”“以贷代评”等立项评审机制。完善企业人才培育、评价和流动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推行“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等鼓励人才双向流动政策。

完善以企业为核心的服务保障机制。改革支持企业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推行“投贷联动”“先投后股”等支持措施,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公开、评估、交易机制,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健全国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刚性增长机制。鼓励开发科技保险、科技贷等科技金融产品,建立企业创新积分制,支持创新积分情况良好的科技型企业融资。实施“创新陪跑”行动,为企业成长量身定制“科技树”,全面落实各项支持政策,从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