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近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海南省电力建设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海南行政区域内的电力规划、建设、生产和保护等活动,均适用该条例。

在电力设施建设方面,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到:规模化储能电站应当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伍或应急救援队伍,保障本单位生产安全。

另外,条例第二十六条指出:推进需求侧资源参与电力系统运行调节,支持供电企业、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储能等源网荷储资源开展需求响应。鼓励并有序引导具备响应能力的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电力用户参与电力需求响应。



作者:储观 来源:数字储能网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