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花宇)2月25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通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南通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记者注意到,《条例》特别明确,无堂食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进一步守护了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南通现有餐饮服务主体3.3万户,其中,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占52%。本次立法坚持以民为本,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选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这个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小切口”,结合南通实际,紧扣监管实践,细化落实上位法规定,依法规范网络餐饮服务主体经营行为。
据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加明介绍,此次出台《条例》共17条,规定了网络餐饮的全链条治理要求。其中,《条例》压实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主体责任,对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管理和告知责任作出规定,明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依法配备与本市网络餐饮服务市场规模、风险等级、管理水平相适应的运营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及时将相关人员信息书面告知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还对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审查责任作出规定,明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通过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申请进入平台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并及时更新。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则需要在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的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名称、地址、电子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小餐饮信息公示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息。同时鼓励公示有无堂食、实体经营门店照片、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照片等信息,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完整、清晰。
“此次《条例》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明厨亮灶’作出规定。明确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的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此外,《条例》特别明确无堂食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徐加明表示,《条例》还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场所应当具备相对独立的分餐打包区域和外卖取餐区域,以防止发生食品交叉污染。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提供“食安封签”,使用开启后无法复原的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未封口或者封签损坏的,配送人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
同时,《条例》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约定采取食品下架、店铺置休等措施。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定期向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推送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息。通过建立健全监管部门与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有效打通“数据壁垒”,实时掌握动态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