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形式高效快捷,让我们知道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遇到问题时能够更加从容地应对。”日前,阜宁县总工会联合人社局组织开展“农民工学法周”送法进工地活动,受到百余农民工的广泛点赞。
近年来,阜宁县总工会根据农民工离田进企人数逐年增多,且文化层次相对偏低、依法维权意识比较淡薄等实际情况,釆取宣传早到位、隐患早捕捉、矛盾早介入、跟踪早解决的“四早”模式,使农民工求职应聘有工会送上法律宣传,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工会协助依法把关,农民工劳动保护有工会依据法律进行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有工会参与专项督查,农民工权益受到侵犯有工会提供法律援助,为农民工撑牢权益“维护伞”。
譬如,他们把企业用工招聘会和“农民工学法周”作为普法的第一讲堂,积极开展“遵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暨职工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机关人员现场向农民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内容涵盖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并热情解答求职者的咨询,从源头提升农民工知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
据阜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计俊介绍,为实现农民工法援常态化,开展“零距离”服务,他们坚持以县本级职工法律服务中心为基地,主动与县相关部门沟通,在县人社局、司法局、法院和重点镇区、街道司法所设立职工法律援助窗口,在全县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设立“职工法律援助点”,将法援的触角延伸到农民工最需要的地方,构建覆盖全县企业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与其同时,组建一支145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按“网格化”管理模式开展经常性的送法进机关、进村(居)、进单位、进社区、进企业等服务活动。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当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都能见到法援者的身影,听到法援者的声音,看到农民工的笑脸。
2024年4月,某企业5名员工因公司效益下降较长时间未领到工资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但就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协商未达成一致,即向阜宁县总工会电话咨询并请求给予帮助。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获悉后第一时间与所在企业联系,在沟通未果的情况下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接,请他们指派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最终在县总工会协助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的主持调解下,该公司分批次向5人支付了所拖欠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不是县总工会及时帮助,我们的事情肯定不会这么快就能解决。”员工小顾说。
“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哪怕障碍再多,难度再大也义无反顾;对个别失信的企业老板,哪怕他借口再多,套路再深也要敢于亮剑。”阜宁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陈灿表示。
(孟晓俊 周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