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在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发生,引起广泛关注。一名男子驾驶“理想”牌汽车载家人回家过年,不料在高速公路上追尾铲雪车,导致车上5人中有4人受伤,驾驶员更是颅骨骨折当场昏迷。令人不解的是,事故发生时,该车的主副驾安全气囊并未弹出。
33万买的新车,安全气囊在关键时刻失灵,这不是闹着玩的。张先生车祸中4人受伤,现在只想要一份检测报告,这要求不过分吧?4S店却推三阻四,啥意思?是怕给了报告,露馅了?
事故发生在雪天高速路上,张先生追尾了前方铲雪车。交警认定,张先生因未控制好车速担主责,铲雪车因未放置警示标识担次责。
但问题来了,张先生50-60码的速度,撞击后车顶被掀,方向盘变形,满脸是血,这还不足以触发安全气囊?厂家给出的解释是"碰撞横向加速度及纵向加速度未达到弹开阈值"。
这话听着很专业,实际却很荒唐。安全气囊的设计初衷,不就是为了在危险时刻保护驾乘人员安全吗?如果连车顶被掀,方向盘变形的撞击都不能触发,那这安全气囊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摆设吗?
有人会说,张先生作为主责方,没啥好说的。但我想说,责任划分跟安全气囊是否应该弹出,完全是两码事。再说了,交警认定次责的铲雪车,没放警示标识也是事实,对不对?
四人受伤,车主多处骨折,这得多疼啊!更心疼的是,在这之后的维权路上,车主不断碰壁。明明承诺给检测报告,结果就是一句"纵横向加速度未达标"打发人。
纳了闷了,这安全气囊到底是保命用的,还是摆设?这次没到标准,那得撞成啥样才算达标?
不能因为车撞了,就觉得车主活该。好好想想,到底谁才是受害者?有时候不禁反思,现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不是总差那么一点点?
人家买车图啥?除了性能,安全绝对是硬杠杠。安全气囊,那可是紧急时刻的救命神器。多少车祸现场,靠它保命的例子比比皆是。可在张先生这里,他花了33.8万买来的豪车,在下雪天50-60码的速度撞上前车,竟然连个安全气囊都没给他弹出来。买车时,销售可不是这么说的吧?
这背后反映的,是一些车企对产品安全性的漠视。他们眼里看到的是销量和利润,嘴上说着"以用户为中心",实际上呢?一旦出现问题,各种推诿扯皮。明明答应给车主EDR数据和检测报告,结果食言而肥。后来虽然给了EDR数据,但检测报告至今不见踪影。这不是典型的"拖"字诀吗?
更让人气愤的是,4S店负责人还振振有词地表示"张先生提出的不管是置换车辆复购政策还是现金补偿,都不符合三包法的相关规定,车子本身是没有质量问题的。"
啥?33.8万买的车,主副驾驶安全气囊在这种撞击强度下都不弹出,还好意思说没质量问题?那我问问,你们这安全气囊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弹出?非得把人撞死才算达到"阈值"?
从消费者角度看,买车时销售夸得天花乱坠,各种安全配置说得天花乱坠,一旦出了事,厂家马上变脸。我不禁想问,消费者花大价钱购买的"安全",到底在哪里?
那么最后小编想问:如果是你花了30多万买了辆豪车,结果在车祸中安全气囊没弹出,厂家还说这很正常,你能接受吗?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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