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标题为《蔚来ET9惊现车主维权!百万豪车交车即故障,李斌直播鞠躬致歉?》的文章,在网络上引起了多方的关注和热议。据了解,该篇文章出自汽车自媒体博主“鹿姐说车”,于2025年2月22日早上9点09分发布在其微信公众号上。



AI撰文惹争议

蔚来ET9在去年12月21日的蔚来NIO DAY上正式上市,新车起售价为78.8万元,是蔚来品牌旗下的行政旗舰车型,发布会上一段过减速带“吊打迈巴赫”的视频,让其“火出了圈”。新车预计在今年一季度交付,但目前官方尚未给出具体交付时间。



在蔚来ET9准车主们等待交车时,网络上曝出了“交车即维权”、“李斌道歉鞠躬”的新闻,这无疑会对蔚来汽车产生负面影响,打击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在该文章的下方面,作者“鹿姐说车”回应称:是我用AI瞎写的,没核实情况,你别信。



由此可见,该文属于作者未证实的谣言。

滥用AI,案例就在眼前

关于滥用AI侵权的问题,在2月20日我们就写过《两天就破案!滥用AI诋毁小鹏汽车,犯罪嫌疑人已到案》一文。起因是2月12日,有自媒体通过AI编写并在网络平台发文称“小鹏智驾撞车获赔200多万”,小鹏汽车当天报警之后,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为由立案。两天后,警方告知小鹏汽车,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到案,现已破案。



“小鹏事件”仅隔一周,就又有汽车自媒体滥用AI,编写发布虚假新闻,损害了蔚来汽车的合法权益。截至本文发布前,“鹿姐说车”相关自媒体账号下该涉事文章已被删除。那么问题来了,滥用AI编写的侵权文章,如果已经删除了,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

律驰驾道观点

一、名誉权侵权构成要件

名誉权侵权通常包含以下四个构成要件:一是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二是客观上存在损害名誉权的行为,三是产生了损害名誉权的后果,四是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在本案中,自媒体博主“鹿姐说车”利用AI技术编写并发布了关于蔚来ET9的虚假文章,该文章明确指向了蔚来汽车这一特定主体,且博主在发布时未进行核实,显然存在过错。此外,该文章在网络上引起了多方关注和热议,对蔚来汽车的名誉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因此,该行为符合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二、未经核实即发布信息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散布虚假信息侵犯他人名誉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在本案中,“鹿姐说车”在发布关于蔚来ET9的虚假文章时,明确表示“是我用AI瞎写的,没核实情况”。这表明博主在发布信息前并未进行必要的核实,而是直接发布了虚假内容。因此,即使事后删除了涉事文章,也不能免除其因名誉权侵权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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