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近日,邻水县法院通过巡回审判,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使亲情关系得以修复,真真切切让老年人感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靠。

兄妹分歧起

钟某清和陈某年近耄耋,膝下有一子一女,随着年龄的增长,陈某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其子钟某便将两位老人送进了养老院。在养老院居住4个月后,钟某要求其妹钟某碧支付一半养老院护理费用,但遭到拒绝。由此,双方因父母养老方式展开争执,无奈之下,老人便将子女一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采用调解方式化解家庭矛盾才是最佳途径,于是决定从源头入手,多次联系兄妹二人,耐心地倾听他们的诉说,细致了解他们的想法和困难。


“母亲年纪大生活无法自理了,我把她和父亲一起送养老院,难道还有错吗?作为他们的女儿,是不是也该出一半的费用?”

“养老院一个月护理费要4000元,我没有那个经济能力,我可以在家里照顾爸妈,如果非要送去养老院,我是不会掏钱的。”

承办法官意识到,兄妹二人都愿意赡养老人,只是各自有着自己的难处和考虑。为切实解决老人赡养问题,承办法官决定前往养老院听听老人的意见。

父母吐心声


老人家,你们两个住在这里还习惯吗?平时两个子女有没有照顾你,你对养老的任何想法都可以提出来。

就是住在这里不习惯,我明明有子女有家,不想住在养老院,我希望子女能在家中轮流照顾我。

巧解“养老结”

在了解到老人的真实想法之后,为了方便老人参与诉讼,承办法官决定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的现场搬到养老院,留出足够的时间让老两口与子女进行“面对面”的交谈。


“我要外出务工,没办法在家里照顾他们。我不是不尽孝,在家的时候我也经常去看望他们,给他们买药送吃食,我也需要赚钱养家,把父母送到养老院是没有办法。”

“我可以把父母接到家中照顾,但是要和哥哥轮流着来,一人照顾一个月。如果他坚持要送到养老院,那我不负担这笔费用。”

“一人一个月不行,起码要半年才轮换一次,我要外出挣钱,不可能隔一个月就回来一次。”

双方站在各自的立场,互不相让。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关爱、理解和包容。”面对这样的困境,承办法官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从法、理、情的角度进行劝导。鼓励兄妹二人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难处,同时也要尊重父母意愿和选择,共同商讨出一个最佳方案。

最终,兄妹二人达成一致意见,按每三个月轮换一次的方式轮流照顾父母,因生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凭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发票报销后各自承担一半。至此,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文稿|唐 桔

编辑|李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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