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有关情况。

中央财办副主任、中央农办副主任祝卫东表示,我国新型城镇化还在继续深入推进,农民进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大势所趋。2024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同时需要看到,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和乡村之间流动,这是我国现阶段甚至更长一个历史时期都会存在的一个现象。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就是要促进这一群体更好地融入城市,同时也要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中央一号文件在这方面也作了具体的部署。

一是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文件提出,要推动财政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目的就是要通过完善成本分担机制,激发城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文件提出,要完善全国公开统一的户籍管理政务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等。通过这些措施,逐步使进城农民在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方面,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的权利。

三是保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文件再次强调,要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同时要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这方面主要考虑是,在农民和土地问题上,一定要保持历史耐心,农民在城里还没有彻底扎根之前,不要急着断了他们在农村的后路,要让他们在城乡之间可进可退、进退有据。

四是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关键是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把县乡村作为一个整体,一体化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现资源要素优化配置。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支农服务方式,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等,引导金融资源更多向农业农村领域配置,从而推动各种优势要素资源用于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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