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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饲养宠物狗的家庭,越来越多文明养犬成为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在享受宠物狗带给人们快乐的同时,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何对文明养犬作出相应管理?

近日,赣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征求《赣州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一起来看看详情:


赣州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赣州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工作,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维护犬只饲养人的合法权益,督促犬只饲养人履行相关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赣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加强赣州市中心城区犬只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中的中心城区范围为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以下简称“五区”)。五区政府(管委会)各自组织划定辖区内养犬管理区域,明确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禁止携犬只进入区域及时段。五区养犬管理区域见附件1。

二、养犬管理区域内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对所养犬只进行免疫接种,并办理养犬登记。养犬个人应当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固定的居所。养犬单位应当有仓储护卫等合理用途需要,犬笼、犬舍、围墙等封闭圈养设施,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三、养犬管理区域内不得饲养危险犬只,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危险犬只名录见附件2。

四、养犬管理区内养犬实行免费登记挂牌。

(一)养犬人携带犬只到居住地附近的犬只定点免疫点进行狂犬免疫,取得免疫证明后就地扫码进入“赣州智慧养犬”小程序进行养犬登记,也可通过关注“赣州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栏“赣州智慧养犬”小程序进行网上养犬登记。免疫登记点名单见附件3。

(二)登记时,养犬人将本人身份证、犬只免疫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及犬只照片等信息上传。待审核通过后,养犬人凭电子养犬登记证明到居住地附近的免疫登记点领取犬牌并绑定。

(三)单位养犬的,以具体管理责任人名义参照个人申请程序进行养犬登记。

(四)饲养犬只转让、遗失、死亡或者随养犬人迁移的,养犬人应在一个月内通过“赣州智慧养犬”小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注销。

(五)养犬登记每满一年进行线上信息复核,因狂犬免疫到期等原因导致复核未通过的,养犬登记及犬牌将失效。

五、养犬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文明饲养犬只,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犬只进入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设有犬类禁入标识的区域。

(二)不得携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携犬只出户时,应当对犬只束犬链,不得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

(四)携犬只出户时,应当携带清污工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

(五)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饲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六)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残疾人携带导盲犬、扶助犬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

六、违法违规养犬处理

(一)对群众举报、日常管理发现的流浪、无主犬只,将予以捕捉并送至犬只收容场所。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根据《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未办理养犬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在城市携带犬只出户未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牵引等措施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根据《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未采取束犬链、戴嘴罩等措施,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商场、学校,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遛犬,由公安机关或者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予以制止和批评教育。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该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七、广大市民应积极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批评、劝阻和举报。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赣州市公安局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1日

附件1

中心城区养犬管理区域

一、章贡区

河套老城区和章江新区全域,沙石镇新圩村、南田村、沙石村、埠上村、霞峰村(高速以外)、楼梯村、吉埠村、九里峰山社区、沙石社区、吉泰社区、塔角下社区,沙河镇黄龙村、沙河村、垇下村、五龙村、五龙社区、站东社区、站北社区、云山路社区、沙河社区、沙河工业园区,水东镇红星村、七里村、水东村、沿垇村、正兴村、虎岗村、水东社区、下沙窝社区、菜园社区、七里社区、赣铝社区、贡江春城社区,水西镇水西村、赤珠村、联山村、罗边村、黄沙村、白田村、和乐村、水西社区、赣冶社区、木村厂社区、西域华城社区、和乐社区、水西工业园区。

二、经开区

黄金岭街道全域,蟠龙镇蟠龙村、田心村、河坝村、蟠龙社区、西城社区、栖凤社区,湖边镇龙岭村、湖边村、华昌路社区、金榜路社区、华裕路社区、湖边社区,科技城管理处唐龙社区,工业园金凤社区,凤岗镇复兴社区。

三、蓉江新区

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全域,赣南大道以南、飞扬大道以西、生态大道以东、和谐大道以北围合区域;潭口镇赣南大道以南、临江西大道以东、和谐大道以北、高陂路西路以西围合区域。

四、南康区

东至大广高速(赣南大道至迎宾东大道段)、迎宾东大道(大广高速至光明家具城段)、京九线(赣州国际港站至迎宾苑段)、迎宾南大道(迎宾苑至五马红绿灯段),南至苏坊贤大道(五马红绿灯至桥口工业园红绿灯段)包含南山公园及南山生佛寺区域,西至赣南大道(桥口工业园红绿灯至恒大江湾段)包含莲花学校及恒大江湾、金赣北大道(恒大江湾至陈赞贤大道段)包含珑玺湾及南康中学北校区、陈赞贤大道(南康中学北校区至933乡道段),北至933乡道(陈赞贤大道至机场快速路段)、机场快速路(933乡道至赣南大道段)、赣南大道(机场快速路至大广高速段)围合区域。

五、赣县区

东至汶潭与茅店镇交界处、民俗园,南到樱花公园、客家大桥下与七里镇交界处,西至与章贡区交界处,贡江大道、赣南大道沿线,北至高新大道围合区域。

附件2

危险犬只名录

1.所有种类的獒犬

2.比特斗牛梗犬Pit Bull Terrier

3.斯塔福梗犬Staffordshire Terrier

4.阿根廷杜高犬 Dogo Argentina

5.巴西非拉狗犬FIIa Braziliero

6.日本土佐犬Japanese Tosa

7.意大利卡斯罗犬Cane Corso

8.中亚牧羊犬Central Asian Shepherd Dog

9.俄罗斯高加索犬Caucasian Owtcharka

10.罗威纳犬Rottweiler

11.杜宾犬(大型)Dobermann

12.英国马士提夫犬Mastiff

13.比利时马林诺斯犬Belgian Malinois

14.苏俄猎狼犬Borzoi

15.圣伯纳犬saint Bernard Dog

16.德国拳师犬German Boxer

17.秋田犬Akita

18.比利时牧羊犬Belgian Shepherd Dog

19.荷兰牧羊犬Dutch Shepherd Dog

20.德国牧羊犬German Shepherd Dog

21.法国狼犬Beauceron Wolfdog

22.捷克猎狼犬Saarloos Wolfdog

23.川东犬(重庆犬)Chinese Chongqing Dog

24.大丹犬Great Dane

25.佛兰德斯牧牛犬Flanders Cattle Dog

26.牛头梗Bull Terrier

27.纽芬兰犬New Found Land

28.爱尔兰猎狼犬Irish Wolfhound

29.阿富汗猎犬Afghan Hound

30.威玛猎犬Weimaraner

31.大白熊犬Great Pyreness

32.安纳托利亚牧羊犬 Anatolian Shepherd

33.昆明犬 Kunming Dog

34.其他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混种犬

35.体高(肩高)超过61厘米、体重30公斤以上的犬只

36.公安机关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其他危险犬种

附件3

犬只定点免疫登记点

1.糖豆皮皮宠物医疗有限公司,章贡区福寿路8号越秀花苑碧秀轩38、39、40号店面

2.百灵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分公司,章贡区文武坝路38号k22块地华荣小区42.43商铺

3.优米宠物医院,章贡区杨公路4号越秀花苑雅秀轩3栋22#、23#店面及写字楼

4.黄京宠物诊所,章贡区客家大道27-10、11、12号

5.派哆格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章贡区章江北大道54-3号

6.宠裕康宠物医院,章贡区琴江路华润中心A区5号楼24号幸福汇商铺

7.嘉旭动物医院有限公司,章江南大道华源丽景小区4号

8.皮皮莱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章贡区五指峰路中海凯旋门2栋16号

9.嘉乐动物医院有限公司,章贡区三百山路18号天韵雅苑1号楼6号店面

10.江恒宠物医院,章贡区赣新大道7号鹏欣水游城尚街6栋11#12#商铺

11.欧萌宠物医院,红旗大道西段西河大桥国际时代广场24栋1号店

12.国华宠医宠物门诊部,章贡区东阳山路43号

13.宠易康宠物门诊部,章贡区赣江源大道23号三和园(三和悦城)2号楼10#店面

14.春耕宠物医疗店,章贡区东阳山路45号

15.一心动物医院,章贡区琴江路华润幸福里二期12栋14#

16.欧米伽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章贡区长岗路华城名苑1号商铺一层12—14号商铺

17.爱犬缘诊疗中心,章贡区黄屋坪路30号永康锦园店面

18.见康宠物诊所,章贡区京九路161号恒大名都12-118铺

19.仁禾宠物诊所,章贡区于都路13-57号商铺

20.嘉泰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章贡区五指峰路17号中海国际20号商铺

21.百灵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章贡区钨都大道10号中海国际B18-1地块9号楼F区2-3商铺

22.艾迪宠物有限公司,章贡区南桥新村东四区7号一楼

23.米乐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章贡区兴国路17号江南明珠4栋1.2店面

24.福宠道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章贡区营前路福祥小区61号商铺

25.思远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章贡区水南镇瑞恒家园梅江路10-40、41商铺

26.萌新宠宠物诊所,章贡区新赣州大道8号华润中心B1区34#幸福汇商铺

27.奇缘宝宠物诊所,章贡区长征大道2号天际华庭9#楼1-14#店

28.南昌芭比堂鹏爱动物医院有限公司中海国际分公司,章贡区五指峰路18号中海派B区15#16#商铺

29.炎烁宠物诊所,章贡区宁都路瑞安家园安置小区底层17-53号

30.瑞球宠物医疗店,章贡区赣江路9号赣州府III6号楼10号商铺

31.瑞奇宠物诊所,章贡区新赣州大道9号盛合公园壹号5号楼5#商务办公

32.江西惠宠科技有限公司,章贡区高新区武当山路1号赣州国家高层次人才科技园二期3栋

33.缘缘动物诊疗中心,章贡区沙河镇五龙三路8号东方红广场小区5号楼16#店铺

34.东西宠物店,章贡区绵江路新苑小区5-34号店面

35.佰诚宠物医院,章贡区章江北大道紫荆花园A区A栋

36.知了萌宠宠物诊疗中心,章贡区章江北大道40号锦路苑一层7-8号店面

37.谨仁宠物医院,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6号水韵花都19栋58号

38.乔巴宠物医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温馨家园赣康路4-5号店

39.情缘宠物医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峰北路东侧水韵嘉城A区4号楼1#店铺

40.奇宝宠物医院,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康路13号中海天玺13号楼22#商铺

41.喵宅宠物诊所,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大道16号方基塞纳春天三期A014#商铺

42.瑞康动物医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天玺SB栋3#商铺

43.摇摆尾巴宠物诊所,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御景江山小区2号楼商铺1

44.嘉旭福宠道宠物医疗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峰北路66号铭欣华府8#楼5#6#店铺

45.潭口悦宠宠物医院中心,蓉江新区潭口镇四十米大道37号房屋

46.阿辉宠物医院,南康区东山街道办南水新区沿江路龙事达北门9A栋

47.旺康宠物诊所,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天马山大道南水国际东门2号店

48.泰宠动物诊所,南康区蓉江街道泰康中路86号

49.康博宠物诊所,南康区瑞峰花园2号楼15号铺

50.苏馨宠物医院有限价公司(东山分公司),南康区东山街道东山桥头公园西路一栋018号

51.娅米宠物医院,南康区蓝田大道锦绣城15号楼3号店面

52.汪佳汪宠物店,赣县区梅林镇孝本路16号1栋10号

53.心仪宠物医疗店,赣县区梅林镇银河大道银河名都B座112、113号

内容来源:赣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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