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误认条款的演进与现状

(一)法律修订与政策推进
1982年颁布的商标法仅涵盖商品商标,1993年首次修订将保护范畴拓展至服务商标。2001年,为契合国内经济发展与对外开放形势,商标法再度修订。2019年,《商标法》又经修订,同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全力遏制非正常申请行为,维护市场与商标管理秩序。此后,《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关于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标志的指引》等政策文件相继出台,持续强化商标审查力度,确保商标注册环境的规范与公正。
(二)误认驳回案例的增长态势
在各类热点事件与社会关注中,商标抢注现象屡禁不止。比如在体育赛事期间,“全红婵”“盛李豪”等运动员姓名遭抢注现象频发,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严格审查,依据“易产生不良影响”条款坚决驳回违规申请,有力维护运动员权益与社会风气,彰显商标管理的严肃性与导向性。另外,随着市场的发展,一些具有特殊意义的词汇被滥用在商标申请中,如某些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词汇被用于不相关的商品类别,这些都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严格监管,大量可能导致公众误认的商标申请被驳回,体现了商标管理部门对于维护商标注册秩序和公众认知的重视。
(三)引导注册回归本质
商标法修订推动注册向“基于使用”本源回归,新增使用承诺与情况说明制度,清理闲置商标,优化资源配置。如2022年商标法全面修改工作推进,“商标注册的条件”章节设立,细化注册要求,强化使用、品牌建设与公共服务内容,保障有实际需求的市场主体获取优质商标,促进商标市场良性循环。

二、易产生误认的场景深度剖析

(一)产品品质的夸大性描述
“国”字在商标中易引发消费者对国家级品质的联想,“第一”则暗示顶尖地位。然而,实际产品往往难以契合此类高预期,一旦品质不符,消费者不满与质疑便会滋生,导致误认。相关调查显示,超80%消费者对含“国”字商标产品抱有高标准期待,这充分凸显此类描述在商标使用中的误导风险。
(二)特定化学元素关联的误认
化学元素“氢氧碳”用于商标注册时,若申请量剧增且使用意图不明,易被视作恶意注册。以“氢”为例,其在化学领域特性鲜明,普通日用品含“氢”字商标易使消费者误认产品与氢有特殊关联,如含氢气或具备氢能源特性,而实际可能毫无联系,“氧”元素同理,这种误认源于消费者对化学元素的固有认知与产品实际属性的偏差。
(三)脏腑器官相关的误导
脏腑器官名称在商标中使用易引发误解。如中医术语“肺金”有特定医学内涵,非医疗产品使用含“肺”字商标,像“肺之光”化妆品,消费者可能会臆测其对肺部有保健功效,而化妆品无法直接作用于内脏器官,此类商标显然会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认知秩序。
(四)商品名称的不当运用
非茶类商品使用含“茶”字商标,如“茶韵咖啡”,易让消费者误以为产品含茶成分或有茶风味;同理,“咖啡”用于非咖啡类商品,如“咖啡蛋糕”,也会造成类似混淆。这是由于消费者基于商品名称的常规认知与实际产品成分或特性产生冲突,从而引发误认。
(五)特定经营资质主体的混淆
“银行”作为金融专业机构,非金融企业使用含“银行”字样商标,如“XX银行科技”公司,易使消费者误认其具备金融业务资质。这是因为在公众认知中,“银行”代表着严格监管与特定金融服务,此类商标使用突破了消费者的固有认知框架,引发市场主体业务能力的误判。
(六)与申请人名义不符的误导
“集团”通常象征大规模、多元化企业,小型企业使用如“XX集团”商标,会误导消费者对其规模与实力的判断;“股份”一词易让人联想到上市公司或股份制企业,非股份制企业使用类似商标同样会造成误认。这种差异源于商标传递的企业信息与实际情况的背离,干扰消费者的市场辨别。
(七)公共领域词汇的不当使用
“音乐节”与音乐文化活动紧密相连,非相关企业使用含“音乐节”商标,如“音乐节美食”,易使消费者误认食品与音乐节存在官方关联;“元宇宙” 作为新兴科技概念,企业若在无实质联系的产品或服务商标中使用,也会引发消费者的错误联想。这是由于公共领域词汇具有特定文化或技术内涵,其商标化使用易造成消费者认知的跨界误导。
(八)地域来源的错误认知
“南疆”常让人联想到中国南部边疆地区,与该地区无实际关联的企业或产品使用含“南疆”商标,如“南疆时尚”服装,消费者可能会认为服装具有南疆特色;“京津”同理,会使消费者对产品地域来源产生误判。此类商标利用地域名称的文化辨识度,却未遵循实际地域联系原则,误导消费者的地域认知。
(九)专属领域词汇的滥用
“航天”与高科技航天工程相关,普通消费品使用含“航天”商标,如“航天文具”,消费者易误认产品应用航天科技或有高品质保障;“北斗”作为重要卫星导航系统,非关联企业使用类似商标也会引发错误认知。这是因为专属领域词汇承载着特定技术与品质形象,在商标使用中易造成消费者对产品属性的过度解读。
(十)特定行业用词的误导
“基金”在金融领域定义明确、监管严格,非金融企业使用含“基金”商标,如“美食基金”餐饮企业,易让消费者误以为其涉足基金业务;“众筹”亦如此,非相关企业使用会引发误认。这是由于特定行业用词在消费者心中有固定业务指向,跨行业使用易扰乱市场业务认知秩序。
(十一)谐音词汇的混淆
“甘动力”与“肝动力”谐音,非医疗保健产品使用该商标,如“甘动力饮料”,消费者可能会联想其对肝脏有益,而实际并无关联。这种谐音商标利用语音相似性引发消费者的错误功能联想,造成市场误导。
(十二)知名人物商标的侵权与误认
“韩红爱心基金会”等知名公益组织或人物名称具有较高商业价值,未经授权用于企业或产品商标,如类似名称的商业产品,易使消费者混淆,误认其获得授权或支持,这不仅侵犯知识产权,更严重扰乱市场诚信与认知秩序。
(十三)功能用途描述性标识的误解
“新事心办”商标易让消费者误解产品或服务功能,如“新事心办家居”,消费者可能会对家居产品功能产生困惑。此类商标因文字表意的模糊性与产品实际功能的错位,引发消费者的认知偏差与市场误认。

三、误认条款审查要点精解

(一)严格审查的典型实例
在白酒商品上注册“铁观音”商标,消费者会因词汇关联而误认白酒与青茶存在联系,这种欺骗性使用不应核准注册;而“精致”商标用于计算机储存装置,虽暗示工艺精巧,但未直接导致消费者误认产品质量,二者形成鲜明对比,凸显审查中对实际误认效果的考量关键。
(二)不同情形的审查准则
对于明显误认情形且与已注册类似商标重复申请的,如“国之美味”用于普通食品,应坚决驳回并宣告已注册无效,因其必然误导消费者、损害其利益。若申请商标可能误认且存在相同或相似在先商标,当先判断在先商标使用情况:未使用则驳回;若持续使用,复审时综合申请人提交证据,如“优质科技”用于电子产品且使用多年、证据充分且无实际误认,尤其当商标为企业核心且构成字号关键部分时,可核准注册,确保审查兼顾市场既有秩序与企业实际运营。

四、商标误认条款的有效规避策略

(一)选择独特臆造词汇
企业商标命名时,优先选用独创性臆造词,可有效规避化学元素、人体器官、地域、原料等具明确指向性的描述,降低误认风险。如“耐克”“阿迪达斯”等品牌,其名称独特,与产品功能、地域无直接关联,辨识度高,能避免消费者错误联想,助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崭露头角,稳固品牌根基。
(二)全面排查网络释义
商标申请前,务必利用网络搜索工具深入排查商标的网络释义,防止与社会事件、公共资源、知名人物及网络热词产生关联。约70%商标因网络释义问题被驳回,如某企业曾因商标与热点事件潜在关联而申请失败。企业应以此为鉴,确保商标无潜在误认隐患,提升申请成功率,护航品牌发展。
(三)合理组合行业词注册
核心商标注册时组合一般行业词,其风险低于细分行业专属或具体商品名称。某时段数据显示,一般行业词组合注册通过率约60%,而后两者仅30%左右。企业应依自身情况审慎选择行业词汇组合,紧密关注市场动态与行业趋势,适时优化注册策略,增强商标注册适应性与成功率。
(四)审慎申请重点领域商标
在“食品安全”“医疗健康”“金融证券”“慈善公益”等重点监管领域,企业申请商标需高度谨慎。如“健康”“金融”等词汇相关申请审查严苛,食品行业“健康”“有机”商标需符标准,金融领域“金融”“理财”商标涉及企业资质审查。企业务必熟知政策法规,精心挑选商标名称,规避误认条款驳回风险。
(五)精准匹配商品服务
企业应确保商标与指定商品或服务精准匹配,形成唯一对应,如“支付”对应“金融科技”服务、“公益”对应“公益慈善”项目,“花呗”与“蚂蚁”组合注册即为此类成功范例。同时,商品或服务名称应准确、规范、具体,避免模糊宽泛,如电子产品商标应明确产品特性与服务范围,以“高清智能显示屏”“专业电子设备维修服务”替代“智能科技”等笼统名称,降低消费者误认可能性。
(六)理性对待驳回复审
鉴于误认条款审查受政治、阶段性因素影响,标准适用或有偏差,驳回复审难度较大、成功率低。企业应理性抉择,非必要不轻易复审。如因政治因素驳回,需权衡复审投入产出,若成本高而成功希望渺茫,可考虑重新设计商标或调整注册策略,避免不必要损失,确保资源合理利用与品牌战略有效推进。
综上所述,商标误认条款在商标法演进进程中地位日益关键,审查标准持续趋严。企业商标注册时,务必深度剖析误认场景,精准把握审查要点,积极践行规避策略,方能提升注册成功率,化解潜在风险,筑牢品牌发展基石,顺应市场与法规动态演变,灵活调适商标策略,保障企业长远稳健发展。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尹婧 何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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