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的工作生活中总有着点滴的感触与动容,案件的调解不仅仅是在法律上争对错,更是在情理中谈理解、论包容、诉哀恼。法官的调解就像一双巧手,抚平当事人的愁苦,为他们带来安慰与希望。
近日,灵武法院西郊法庭的法官通过邀请另一案件当事人观庭听调解的方式,以“他人之情”解“自我之理”,实现了“两案同调,纠纷共解”的良好效果。
观庭促和
高畅法官伏在案前,仔细看着案卷。原告李女士的丈夫是一名货运卡车司机,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去世,李女士的丈夫为主要责任方,在向其他当事人进行了高额的赔偿后,家里攒下的钱都赔了出去……李女士一人靠着理发店的稀薄收入,很难维持母子三人的生活开销,陷入困境的李女士便将事故中的次要责任方周先生起诉至法院,想要挽回一些损失。
翻开下一本案卷,则是另一种人生境遇。这是一起因两辆非机动车相撞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被告在骑行过程中发生碰撞,原告杨女士的手链在本次事故中损坏,要求被告张女士赔偿,但双方始终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便起诉至灵武法院。
“我不是不愿意赔,但是你看看她的诉请,太夸张了!一条普通的手链值得了这么多钱吗!”
“法官,我没有讹她的意思,这条手链对我真的很重要,很有纪念价值!”
高法官在仔细了解案情后分别电话联系原被告,了解双方的具体诉求并询问调解意见。在一番沟通后发现,双方当事人间对于应当赔偿的法律事实均认可,且愿意赔付,但无法达成一致的是对于一条普通手链背后情感价值的肯定……
高法官看着这两起案件,不禁陷入沉思,如果将这两件案件排在一起,通过观摩机动车案件的调解过程,或许可以让另一案的当事人互相理解、化解矛盾。
经过两案各方当事人的同意,高法官将调解的日期定在了元宵节,希望在元宵佳节团圆的美好寓意下,帮助大家化纷止戈。
化解纷争
“法官同志,我一个人操心两个孩子,丈夫是主要责任方,给其他当事人赔钱也是应该的,但是我实在是为了生活没办法,只能来起诉……”
“我的车被撞坏了,是我攒了好久才买的新车,要不是看你们孤儿寡母可怜,我一定不会在责任认定上让步!”
调解室里,一边是原告李女士抽泣着诉说生活的艰辛与无奈,一边是被告周先生讲述着这起事故给他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我非常理解你们两方的难处,希望你们可以静下心来,一块商量出一个好的方案,顺利把问题解决掉,一起脱离困境。”
听完双方的倾诉,高法官诚恳地劝解双方当事人,希望大家能够换位思考。
面对原告李女士的诉求,高法官向其讲明诉讼赔偿的计算方法以及利害关系,并对其阐述目前的现实情况:一方面被告周先生家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不小,目前经济情况确实不乐观,没办法按照李女士的心理预期进行赔付;另一方面,周先生的车辆需要大修,导致这段时间没有务工收入;其次继续走诉讼程序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也难以避免被告会有上诉的可能,所有花费累计下来,通过诉讼多得到的一些补偿也得不偿失。
“法官说得有道理,我也知道你们孤儿寡母不容易,也想多帮你们一点,但我真的是能力有限……”
在法官的耐心劝说和周先生的坦诚交流下,原告李女士最终同意降低赔偿金额,双方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顺利调解。
“人在什么都在,健康是最重要的!”观庭的杨女士在看完案件调解全过程后,向大家袒露了心扉,原来这条手链是其好友多年前所留遗物,杨女士对其颇为珍视,抛开受损手链的物质价值,这条手链还具有非常高的情感价值。
得知内情的张女士既难过又愧疚,握着杨女士的手认真地说着抱歉,多日来的矛盾如春回大地冰消雪融。在谈及赔偿价款时,高法官提议,综合考虑手链的物质和情感价值,将赔偿金额定为“1680元”,寓意着未来的日子,跨过矛盾与纠葛,时时顺利平安!最终,被告张女士当庭给付全部赔偿金,本案纠纷就此了结。
如我在诉,念兹在兹
如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是法官在办理每一起案件过程中都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只有本着“如我在诉”意识,调解过程中情理与法理并行,才能真正找到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优解。灵武法院将用好调解这个“东方经验”,直面群众需求、加强司法关怀、积极履职尽责,以“如我在诉”意识守好“最后一道防线”,办好事关人民群众的每一起案件,真真切切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工作温度。
来源:灵武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