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 在改革创新的时代浪潮中,检察机关也在积极探索,寻求突破。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在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道路上稳步迈进,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2月24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最高检厅长访谈中,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解读。
去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系统部署了法治领域、政法改革重点任务,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据了解,最高检党组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及早谋划好、推动好、落实好各项涉及检察改革任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在《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基础上,最高检专门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法律政策研究室承担着检察改革统筹综合协调督办等重要职责。我们正在按照最高检党组有关要求,着眼‘一套实施方案、一本任务台账、一体深化落实’,全面推进党的二十大以来一系列涉检改革任务的落实。”高景峰介绍道。
在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过程中,检察机关应当着重把握哪些关键要点?对此,高景峰指出需从三个方面重点发力——
一是抓好统筹衔接。检察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系统集成、统筹推进。一方面是做好中央改革部署与最高检改革任务及实施方案的统筹衔接,对标对表中央部署的涉检改革任务,确保件件有分工,项项有着落;另一方面是做好与最高检已经出台改革规划的接力贯彻,比如落实《规划》,要与《意见》等新出台文件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有机衔接,压茬推进。
二是抓好推进落实。深化检察改革,既要逐项全面推进,也要瞄准重大改革重点任务,聚焦难点堵点精准发力,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深化。党的十八大部署的涉检改革任务已经基本完成,但还有一些工作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比如,检察官逐级遴选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铁路、林区、垦区等检察院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等等。《决定》部署的“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等新的改革任务与检察工作紧密相关,是最高检重点突破的方向。
三是抓好对下指导。基层创新是改革的源头活水。最高检党组反复强调要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引导各地检察机关在法律、政策范围内积极、规范、有序开展改革探索。去年,法律政策研究室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题,连续第四次开展了检察改革典型事例评选。下一步,最高检将继续鼓励和指导地方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改革探索,激发创新活力,促进检察改革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实现“双向奔赴”。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徐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