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大江大湖流域治理密码

——透过年度“双十大”看检察履职系列报道之六



◆最高检强调要强化系统思维,围绕流域水环境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抓住主要矛盾开展办案工作;针对一些重点领域问题要推广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收集案件线索,发现普遍性问题,通过类案监督推动综合治理。

◆珠江流域7省(区)检察机关利用卫星遥感、快速检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等手段精准监督,有力推动解决一批水环境治理老大难问题,切实减少了珠江流域污染源。

◆2017年7月至2024年11月,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0.1万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近79万件;向法院提起诉讼6.1万件。

◆目前全国有27个省级党委、政府出台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意见;30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专项决定。

“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专案涉及的问题事项多,复杂程度前所未有,是目前难度最大的公益诉讼专案。”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2024年4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问题以事立案后,专案组携着攻坚克难的心开启了“攀峰之旅”。

今年1月,2024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揭晓,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被评为“2024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与此同时,“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10年来办案质效不断提升,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也获评“2024年度十大检察新闻”。

一直以来,大江大湖跨区划治理都是历史性难题、世界性难题。

回首检察公益诉讼制度10年发展历程,推动跨区划流域治理难题,正逐渐成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中颇具代表性的“篇章”。而透过专案的办理,也可窥见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如何一步步完善,办案质效如何不断提升。

再解新题,打响珠江水环境保卫战

为何最高检要启动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

这要从珠江流域的现状说起——珠江流域广大,河流湖库众多,近年来,珠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向好,但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环境治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其中,矿业污染、城乡水污染、农业养殖污染、船舶污染、水土保持、生态流量监管、河湖“四乱”等七个方面的问题具有普遍性,是流域各省区多年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大事。

面对如此困境,最高检再一次迎难而上,直面“珠江流域上下游发展差距大,不同省份、不同部门之间协同不足,水环境治理仅靠局部发力难以根本解决”这一“硬骨头”。

在最高检的部署下,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江西、福建7个省级检察院各设分组,重点聚焦七大重点领域问题,一体推进案件办理。

云南省罗平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养殖污染案件被纳入专案中。

九龙河是珠江流域的一条支流,不仅是居民生活水源,也是当地旅游业的重要资源。2024年6月的一天,罗平县检察院检察官在九龙河长底布依族乡水车村段走访时,发现有人将畜禽粪便倾倒在河岸边。

“我们经过分析研判,认为这虽然是一个小问题,但是它关乎整个珠江流域的水生态环境。”罗平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王梓涵告诉记者,随后,该院对此立案调查,并与乡政府进行磋商,推动整改。

贵州省惠水县检察院检察官罗彩霞遇到的问题则是,该院在摸排线索中发现涟江村村民拦河筑坝、硬化抬高滩涂,修建“军舰岛”旅游项目,导致汛期防洪压力大,且下游还建有水电站。

“我们认为,应该依法整治乱建、乱占的违法行为,防患于未然。”罗彩霞告诉记者,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拆除违建项目,恢复河道通畅,消除行洪安全重大隐患,有力保护了水域生态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这很好地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和民生为本。”全国人大代表、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山评价道,针对履职不到位不充分、“九龙治水”等问题,检察机关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能,让公益保护问题尽快得以解决,并推动相关部门协同履职,实现公益的全方位保护。

记者从最高检了解到,珠江流域7省(区)检察机关利用卫星遥感、快速检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等手段精准监督,有力推动解决一批水环境治理老大难问题,切实减少了珠江流域污染源。检察机关结合办案推动水环境重点问题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部分区域河湖“四乱”、农业养殖污染、船舶污染等问题取得歼灭性效果。

2024年12月4日,央视《今日说法》播出反映检察机关协同办理该案的特别节目——《守护珠江》,收视率在全国上星频道同时段排名第一,7784万人收看了节目。

有网友这样评论该案:“最高检为守护珠江所做的,是实实在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系统治理,跨区划流域治理的密码

其实,在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之前,检察机关已经攀登了数座“高峰”——

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专案,是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公益诉讼第一案,形成了跨区域协同治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协同治理的合力。

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专案,助推完善了污染治理设施、统一了执法标准、健全了长效保护机制,是检察机关“推动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开篇之作。

长江流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推动沿线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收集设施全覆盖、污染物收费模式优化和船舶拆解规范化,上海、安徽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明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免费接收。

“这些案件的办理意义重大。”在“益心为公”志愿者、“细胖说法”调解室创始人、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欧阳继华看来,最高检的直接介入,展现了对公益保护的高度重视,也为各地检察机关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示范和引领,推动解决了许多长期存在的流域生态治理“老大难”问题,充分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价值和威力。

2024年9月,巴西联邦大律师局局长若热·梅西亚斯在访华时,表示非常钦佩中国检察机关在大江大河流域保护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一行走访最高检时,对南四湖案等检察公益诉讼推动流域治理的案例经验给予高度评价。

记者采访了解到,系统治理是检察公益诉讼成为流域治理“中国方案”的重要密码。特别是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中,最高检强调要强化系统思维,围绕流域水环境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抓住主要矛盾开展办案工作;针对一些重点领域问题要推广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收集案件线索,发现普遍性问题,通过类案监督推动综合治理。

“检察机关运用公益诉讼手段,针对这些具体问题进行精准监督和有效治理,不仅解决了眼前的环境问题,也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广播电视台音乐频率运营中心广播剧工作部主任吕卉表示。

任重道远,为守护美好生活提供更坚实法治支撑

从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到如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走过了10年的发展历程。

“已走过10年历程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以法治力量保护大江大河、蓝天白云,守护我们的美好生活。”吕卉这样评价。

10年多的时间里,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规模稳健增长、领域持续拓展、质效不断提升,制度逐渐成熟定型、成效日益彰显。“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等专项监督活动,让履职办案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数据显示,2017年7月至2024年11月,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0.1万件。将审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优先目标,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近79万件,回复整改率达98.8%;向法院提起诉讼6.1万件,99.77%得到裁判支持。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天津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主任、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用“案件办理成果丰硕”“多领域维护公益”“监督方式创新发展”来描述他眼中的检察公益诉讼。他强调:“检察公益诉讼要真正帮老百姓解决问题,让老百姓认可,才能具有生命力,成为维护人民利益最有力的制度之一。”

10年多的时间里,检察机关也积极向党委汇报争取支持。据了解,目前全国有27个省级党委、政府出台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意见;30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专项决定。

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指出,要聚焦“公益保护”,持续抓好法定领域办案,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健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规范体系,以可诉性提升精准性规范性。

10年来,检察公益诉讼相关办案制度也日臻完善——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出台,形成覆盖主要领域的办案指引,以“可诉性”为核心构建高质效办案标准;从4个法定领域拓展到“4+11+N”的履职格局,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展现蓬勃活力。

“希望继续巩固检察公益诉讼的办案成果,同时加快立法,让检察公益诉讼的成效更加凸显。”河南省人民监督员,郑州广播电视台影视戏曲部、新媒体发展中心项目总监孙平充满期待,“也希望做好新闻宣传,让更多人能够了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作者:单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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