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重大文物安全

事故中吸取教训

将安全培训落到实处

近日,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公布了河南大学明伦校区“5·2”火灾事故调查结果。经查,这是一起在文物修缮工程施工过程中,事发单位安全管理缺失,施工单位违法违规明火作业,监理单位放任失职,设计单位违规设计,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履职不到位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大礼堂修缮工程施工方、监理方、有关居间人员等16人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对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单位32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对26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包括河南大学11人、省文物局2人、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3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1人等。教训是深刻的,必须认真反思。

从《事故通报》中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看:修缮工程相关企业“没有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和文物保护知识培训”;河南大学“未承担好文物管理使用单位直接责任,执行文物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不严格”;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未认真查看施工人员岗前培训情况”。未组织施工前的培训是各方被追责问责的原因之一。

依据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三章施工、监理与验收第十九条第二款关于“施工人员进场前要接受文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规定多数施工单位因人员流动量大、参与工种多,培训师资缺乏、组织难度大,建设单位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没有强制要求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人员进场前的安全培训形同虚设,此类问题较为普遍。

如何吸取教训反思工作,将安全培训落到实处是文物保护工程管理中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也应当以改革创新的积极姿态去破解这一难题。“施工人员进场前要接受文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十分重要,一方面对施工人员进行文物保护相关知识的讲解,让施工人员更加了解文物的历史价值、建筑特点、保护方法、施工要求等,增强对文物的敬畏之心。另一方面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规范的培训,让施工人员了解消防设施、安全重点、安全要求、应急预案等,提高进场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与一般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员具有独特的区别。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与管理单位、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具体管理过程中,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在对施工方案审核批复意见时,应对“施工人员进场前接受文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是否有具体举措进行审查。在批准修缮工程开工申请时,必须对培训提出明确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检查此项要求的落实情况时,重点检查施工单位人员是否组织专项培训或都持有安全培训证书,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补训;招标代理公司应将近两年内施工企业是否有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记录作为评标加分因素;文物管理或使用单位(业主)在开工前必须检查施工单位进场人员接受安全培训情况,督促其按规定组织安全培训,否则不予开工;施工单位应主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进场施工人员进行文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并突出现场安全防范能力的培训。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把文物保护知识和安全教育培训落到实处。

文物保护相关知识应当包括文物保护常识和安全管理要求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主要针对的培训对象是进场施工的一般人员,其培训应当包括哪些具体的内容和要求呢,又如何去组织落实呢,担任培训的老师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呢,现有制度并没有明确规范,还需要去深入研究和试点探索。

近期,江苏省四方文物安全研究院组织相关专家、基层文物保护研究所人员和文物保护施工企业骨干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梳理,初步认为:培训时间一般在3-6学时。可采用线上视频授课与线下现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由施工单位委托文物安全专业研究机构承担。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可由第三方培训机构和区县文物行政部门或业主方共同盖章确认颁发“培训合格证”,作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与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从文安院首期在线上组织的效果看,课程受到了基层文保工作者的认可和好评。

下一步,文安院还将进一步规范这一公益性培训,努力为减少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的安全风险作出积极的贡献。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文物平安立场

文物平安投稿:wenwupingan@126.com

文物安全,社会参与,人人尽责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