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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个官员贪腐犯罪的案例,感觉有点意思,和大家分享一下。

说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健,当然,现在正确的说法应当是:广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据新闻说,李健是广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首个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的政法系统厅级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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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管理局局长进监狱,让人想想真是好笑,网民开玩笑说:他并没有变化,因为他仍然在监狱里,不过是从管理者变成了被管理者。

监狱系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是滋生腐败的重灾区。

这可不是我诽谤,官方是有数据的,这就是有点讽刺意味,管监狱的人竟然自己也进了监狱。

李健之前,自2015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已先后有四任“一把手”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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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法制处副处长、法学教育处处长、律师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处长。

李健还有律师资格,是公职律师。

早年从事过公职律师的他,自恃精通法律,熟悉办案流程,这或许是他自恃过高了,因为现在的办案流程可不是早年的旧模式,特别是监察法施行以后。

可惜,他官越当越大了,忘记了法律的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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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避风险,他让妻子黄某辞掉公职出来做律师,以律师身份作为掩护,收受更多请托人送给的财物。

丈夫为了收钱,还搭上自己的妻子,真是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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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与妻子商量后,决定在收受请托人好处费时尽量不收现金,而是通过收取律师服务费等方式来收取好处费,企图以此掩盖受贿事实,逃避纪法责任。

不是行内人不知道,他通过收取律师服务费来收取好处,其实是吃亏了的。

因为要缴纳律师事务所的开票费用,一般律师所在10%至30%之间,也就是说,如果人家给他送钱100万元,他妻子用所在律师所开出律师费票,那么他实际 得到的就可能变成了70万-90万元。

这对他来说当然是损失,但为了保险,他也豁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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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收钱,老婆出法律服务费发票,自从设置了这层“保护网”,李健放开手脚,大肆敛财。

经查,2014年至2021年2月,李健利用职务便利,为20多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物资采购、人事任免、刑罚执行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37万余元。

除了工程,为了收受好处费,他还屡次违反规定安排服刑人员与亲属会见,并为服刑人员减刑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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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想找找李健的毕业学校和老师。

到底是哪个学校和老师教出了这样的学生,难道这样真的就能逃避犯罪吗?

从新闻中可以知道,10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已先后有5任“一把手”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

或许还是要好好解决一下这里面的机制问题。

要不,谁愿意当第6任局长呢?

2025年2月23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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