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据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旨在凝聚生态环境领域相关部门合力,联合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发展,并为地方与相关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提供重要依据和指引。

《实施意见》衔接落实科技强国和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提出到2035年全面实现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科技支撑。主要目标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生态环境领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大幅提升。二是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原始创新能力和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理论方法取得重大突破,环境监测和模拟等一批关键技术和设备装备水平大幅提升。三是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全面增强,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不断优化。

《实施意见》提出了实施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五大行动。一是生态环境领域基础研究提升行动,重点加强基础研究前沿布局,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阐明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理论和基本原理。二是关键技术攻关行动,重点推进实施一批关键技术攻关重大项目,开展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和重点地区生态环境科技集成示范,突破一批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关键技术装备。三是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重点加快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强化绿色低碳产业链创新链融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能。四是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优化行动,重点优化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推动生态环境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领域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五是高水平科技人才引领提升行动,重点加强生态环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环境学科建设和人才培育,提升全民生态环境科学素质,充分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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