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实施全区政府公物仓管理的通知》,并同步上线试运行广西政府公物仓管理信息系统,覆盖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实现全区公物仓资产“一张网”管理,充分发挥公物仓仓储和调剂功能,促进资产循环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通知》明确,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闲置、超标准配置的房屋、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以及经各级党委、政府批准组建临时机构、举办大型活动(会议、赛事等)、开展专项工作等统一配置及接受捐赠可循环使用的资产等,全部纳入公物仓管理,实行统一管理、调剂共享、依法处置。同时,加强公物仓管理与资产配置管理相结合,完善存量资产与新增资产配置挂钩机制,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需求应当优先通过公物仓调剂方式解决。

为实现资产高效使用,《通知》从入仓管理、在仓管理、调剂使用、处置管理、账务处理等五方面提出要求。各单位应建立资产入仓的内部工作机制,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严格落实入仓资产的实物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在仓资产维护保养,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实时更新公物仓资产调剂共享信息;建立在仓资产定期清理机制,探索资产集中处置路径,避免在仓资产“二次闲置”;资产出仓如涉及资产权属变更,单位要同步做好资产权属变更管理和账务处理工作。

此外,《通知》还明确各地区应建立健全公物仓管理部门间协调运行机制,统筹管理公物仓相关工作,以及广西各级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具体管理职责。

接下来,自治区财政厅将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低效闲置资产摸底调查,提高政府公物仓资产入仓率,及时做好公物仓管理信息系统与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的数据衔接,提升国有资产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进一步管好用活国有资产。

■知多点

何为公物仓

公物仓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处置、超标准配置的资产以及经政府批准组建的临时机构、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政府批量集中采购购置的储备资产及罚没资产等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的运作平台。(记者 胡戴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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