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信吗?业主买的商品房,竟然与规划图、竣工图都不一致?
一位青岛西海岸世茂诺沙湾的业主,就遇上了这种离谱情况,他发现自家房屋和官方规划图不符,他举报后,综合行政执法局“甩锅”,住建局“偷梁换柱”,直到法院出手,才掀开这场闹剧的冰山一角……
1、
“城管”输了,业主赢了,黄岛法院责令综合执法局重新作出处理
诺沙湾DE区业主,发现自家房屋与规划图不一致,存在“违章建筑”且侵犯了该业主的合法权益。该违章建筑是小区施工单位竣工交付前建设的,且通过了竣工规划验收。但是,建筑工程实际情况与城建档案馆的竣工图不一致。这意味着,该业主的房屋与规划图、竣工图都不一致,其后果就是,不一定哪一天有人就可以拿着规划图、竣工图说事,反咬一口举报该业主的房屋存在违建,那这位业主将是有苦说不出、欲哭无泪的场面。
该业主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将来出现纠纷,遂向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举报。申请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世茂滨海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及其核准的图纸擅自进行建设的项目,涉及增加建筑面积的违法行为启动行政执法程序。
按照惯例,凡是投诉举报违建的,“城管”(即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会在数日内到现场勘察,但这次该业主的投诉,自始至终,没有任何“城管”人员到业主房屋进行现场勘察。更匪夷所思的是,只是片面地比对竣工图与规划图,发现两图彼此一致,直接认定不存在被投诉的“违建”行为。
业主质疑:如果仅凭竣工图和规划图比对,就可以确认是否存在违建行为,那么全中国已经竣工交付的所有小区,就都是合格的。任何业主投诉举报,只要答复“竣工验收合格了,所以就是合格了”,这就万事大吉了,按照这个逻辑,所有的开发商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该业主不服“城管”的书面答复,遂向黄岛区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代表黄岛区人民政府复议的司法局,竟然维持“城管”的违法行为。
司法局作出的复议决定书虽然长达6页,其核心意思就是:小区楼房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了,所以违法事实就不能成立!按照这个逻辑,任何产品具有出厂合格报告了,就算是合格产品了,换句话说就是“不合格也算合格”!
投诉举报的业主肯定不服啊,向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黄岛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6月开庭公开审理。综合执法局和区政府各自委派了专业律师及单位负责人等数人,阵容不可谓不庞大,被告席都有些坐不下。庭审中,该业主列举证据,援引法律法规,舌战两位专业律师,怒怼被告代表。2024年10月下旬,黄岛区法院终于作出《行政判决书》,判该业主赢。
令人震惊的是,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被法院判输后,却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截止至今日(注:发文日期为1月16日),已经严重超期。到目前为止,综合行政执法局仍然没有给该业主哪怕一页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理决定。众所周知,按照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发生不履行生效判决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而行政机关发生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时,该怎么办?赢了官司的业主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因综合行政执法局不依法履行判决,该业主被迫向人民法院原审法官求助,该法官知悉后,已经向领导汇报此事。据传,该业主已经做好向监察机关控告、求助的准备。
2、
偷梁换柱,黄岛区住建局败诉背后的秘密?
包括笔者在内数名业主在维护小区集体利益,筹备业主大会过程中,屡屡被针对。笔者被迫耗费大量时间学习和调阅有关资料,没想到的是,竟然发现自家房屋的规划图与施工图存在严重不一致之处。
《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含:主体工程、外装修、户外广告设施、室外工程、环境景观、夜景观照明等的设计文件。建设单位编制的施工图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很显然施工图违反了规划图,大概率是施工图审图单位违规审图,性质恶劣,不但会面临行政处罚,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笔者投诉至黄岛区住建局,向住建局提供了控诉材料和施工图复印件。折腾近2个月,住建局通过《告知书》向笔者答复:违法审图事实不存在,言外之意认为笔者提供的复印件是假的,但笔者的复印件确实来自有关单位的。如此一来,这事就大条了,背后必有隐情。
笔者以区住建局的《告知书》认定事实错误为由,起诉至黄岛区人民法院。在开庭时,被告黄岛区住建局仅凭一份所谓《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试图证明《告知书》的合法性。原告邀请总包单位出庭作证,总包单位当庭提供了施工图原件(与笔者的复印件一致),人民法院以住建局证据不足为由,判决黄岛区住建局败诉:
黄岛区住建局作为行业部门,在法庭上,仅仅凭着一纸《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试图胜诉,这就有些过分了。
大家都知道,审理案件事实是需要证据支持的,没有附加证据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算是什么证据?这只能是臆想臆测。以此《报告》试图胜诉,这是故意欺负法院,还是坚定的认为法院无论如何都会站在他们那边?
笔者相信,黄岛区住建局不会弱智到闭门造车编造《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其没有向法庭提交关键证据,令人猜测其背后是不是试图在隐藏什么。
近日,笔者有机会对黄岛区住建局的有关完整的卷宗进行阅卷,发现惊人秘密,被投诉的施工图大概率真的不是审图单位审核的,用一句大白话形容,施工图是“假图”。也就是说,施工图被偷梁换柱了!
谁有对施工图纸偷梁换柱的利益和动机?不言自明……
点评
从诺沙湾DE区的这一案件来看,开发商、城管、住建局,每一个环节都有“甩锅”的嫌疑。开发商偷面积、变更施工图,图的是成本和利润;城管“眼不见为净”,省了麻烦;住建局似乎在隐藏什么,试图用一句“违法审图事实不存在”糊弄过去。
但法院判决打破了这种潜规则,让业主看到了一丝希望。这起案件,不仅仅是一个业主告赢了有关部门那么简单,它背后折射出的是整个楼市的监管漏洞。如果你的房子也和规划图不一样,你会怎么办?
本文来源公众号:诺沙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