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闻
2月17日,2025年全省法院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茆荣华作开班授课。省法院党组成员徐猛出席活动。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方渝主持。
2月19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茆荣华带领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观纪念遵义会议召开90周年系列藏品展,重温遵义会议伟大历程,深刻感悟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2月19日,省法院召开院机关2024年度抓党建述职评议暨“四强”党支部创建经验交流会。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张洪武主持会议并讲话。
2月20日,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召开后不久,省法院邀请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有关同志及新闻媒体代表汇聚一堂,召开媒体座谈会。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洪武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方渝主持会议。
2月21日下午,全省法院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结业式在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举行。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洪武作总结讲话并为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猛主持结业式。
专项新闻
01
贵在执行
近日,贵州高院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为期半年,要求全省法院对2025年1月1日以来辖区已终本结案的案件、专项行动期间拟终本和拟终结执行的案件,以及经两次交叉执行已终结的案件进行逐案甄别整治:一是被执行人是否按时规范报告财产,是否存在财产报告不实情况;二是被执行人财产发生变动时,是否及时向执行法院补充报告;三是被执行人是否有隐匿、转移、故意毁损或者无偿、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情况。
02
职务犯罪案件审判
2025年2月1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吴明受贿案,对被告人吴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吴明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5年2月20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政协原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熊德威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熊德威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被告人熊德威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03
助力“富矿精开”
2月18日,毕节中院组织召开服务和保障“富矿精开”工作座谈会。会上,市中院通报了涉法涉诉煤矿攻坚行动以及服务保障“富矿精开”工作情况,市能源局通报了涉法涉诉煤矿企业系统治理及相关工作情况,七星关法院、金沙法院分别汇报了服务和保障“富矿精开”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围绕服务和保障“富矿精开”工作开展了深入交流。交流发言环节,与会人员充分肯定毕节法院在服务和保障“富矿精开”工作方面作出的努力,并就强化府院联动妥善化解涉矿企业矛盾纠纷、强化法治宣传帮助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等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04
司法护未 平安黔行
2月17日至21日,正值开学季,黔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朝国示范带头走进专门教育学校黔南州启航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普法宣讲,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走深走实。此次普法宣讲行动,两级法院7位院长集体化身“法治老师”,分赴全州7所中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普法宣讲,为4000余名青少年扣好法治人生的第一粒纽扣。这场覆盖特殊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法治宣讲行动,通过沉浸式课堂、互动式教学、案例化讲解,在莘莘学子心中播撒法治种子。
2月20日,安顺全市法院首家与妇联联合建设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揭牌。家庭教育指导站的设立,将融合家庭教育指导、留守儿童爱心帮扶、未成年人判后帮教、心理疏导、司法建议、社会联动、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多项职能,为辖区内需要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家庭及留守儿童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法律帮助,积极引导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接受家庭指导,从根源上预防、治理父母失职教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问题,让缺位的爱和监管归位。
各地要闻
1.贵阳:2月17日,贵阳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召开。会议总结2024年工作,安排2025年任务。
2.遵义:2月21日,遵义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会议精神,总结全市法院2024年工作,安排部署2025年工作。
3.六盘水:2月19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杨方程代表六盘水中院,向六盘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法院工作。
4.安顺:2月19日,安顺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会议认真总结2024年工作,谋划部署2025年工作。
5.毕节:2月20日,毕节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召开,回顾总结2024年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谋划部署2025年任务。
6.铜仁:2月19日,铜仁中院召开2025年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总结2024年工作,安排2025年任务。
7.黔东南:2月19日,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州法院院长会议,回顾总结2024年工作,研究部署2025年任务。
8.黔西南:2月18日,黔西南全州法院院长会议召开,总结2024年工作,安排2025年任务。
图片新闻
2月17日,兴义市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将巡回法庭“搬”到七舍镇镇上广场,公开审理朱某某失火案,用真实案例为赶集群众敲响警钟。法官、检察官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深入剖析违规用火对生态环境、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救援力量的危害,引发旁听群众阵阵叹息。“把庭审变成‘赶集(普法)课’,胜过发放千张传单。”
法院故事
“本来想好好的过一个情人节”
2月14日晚,修文县法院接修文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传来被执行人唐某入住贵阳市乌当区某酒店的信息。在修文、乌当两地公安协调配合下,成功将被执行人唐某带回乌当区东风派出所。迫于司法拘留压力,唐某最终全额向申请执行人段某支付劳务费及相关费用,案件执行完毕。
段某与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生效判决明确唐某需向段某支付劳务费及资金占用损失。因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段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既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也不主动履行支付义务,甚至隐匿行踪,试图规避执行,执行法官遂依法作出拘留决定书,并根据与修文县公安局的联控机制,将被执行人唐某的信息推送公安机关布控查找。2025年2月14日晚11点,修文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反馈被执行人唐某入住乌当区某酒店的信息,在公安机关的协助配合下,成功将被执行人控制,并当场向其送达司法拘留决定书。面对执行高压态势,唐某当场表示悔过,并积极筹集案款,履行完毕全部义务。被执行人感叹:“本来想好好的过一个情人节,没想到情人节变成 了‘情人劫’。”
法官提醒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承载着每一名胜诉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最终期盼。在此,敦促其他被执行人,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罚,请自觉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来源:修文县法院)
审 核 :赵映 金晶 汪怡潇
编辑:沈重阳 封瑜 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