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张奕丹
近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的李先生向封面新闻反映,他家所在的尽远村(古建筑群)多年前被认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他家老屋也在其中。
由于家中人口多,且房子老旧,他希望能重建新房居住。但老屋属于文物保护建筑,翻建不被允许。他向有关部门提出另外申请宅基地建房,也暂未办成。
因此,一家人的住房成了问题。
当百姓个人住房与文物保护发生冲突时,该怎么办?专家介绍,个人住房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建筑后,修缮需经严格审批。他们建议,加大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支持力度,同时对传统民居的适应性改造和利用也要进行仔细研究,“让它适应现在的生活,同时又保护了文物。”
2月21日,鹤城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当地各政府部门对此事高度重视,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和自然资源管理局等多部门都在做相关工作,“相关部门配合,尽量把老百姓的烦心事解决好。”
黄金坳镇政府工作人员也表示,将根据法律法规来处置此事。
李先生家的老宅(受访者提供)
村民
老宅老旧家中人多
想建新房成难题
李先生是尽远村人,据他介绍,他的父亲于1993年买下了现在的老宅。数年前,这处老宅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建筑,墙上也挂上了《文物保护单位标识牌》。
他提供的照片显示,这处文物名称为“尽远村古建筑群”,文物等级为“省级”,文物建筑编号为“0006”。标示牌上,写有“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等宣传语。
李先生家老宅上所挂标识牌(受访者提供)
李先生称,家中兄弟姐妹较多。目前,他的母亲、弟弟等人都还住在老宅里。考虑到房子老旧,家中人口又多,孩子们也逐渐长大,“过年过节回去没地方住”,近几年他一直希望翻建新房。
李先生提供的照片中,屋内有木板受损塌陷,木质楼梯处也有木块脱落情况。“二楼基本上住不了人,只能放点杂物。”
李先生说,他们被告知,虽然产权属于户主,但房屋被核定为文物,便不允许拆除或翻建。对房屋进行维修也需要上报,由文旅部门派人来处理。
他曾提出,希望能另外申请一块宅基地用于建房,被告知需向自然资源管理局申请。他的弟弟也曾前去该单位咨询相关情况,但直到现在,他们建房的事仍未有着落,“还在原地踏步”。
政府
多部门配合处理
“尽量把老百姓烦心事解决好”
湖南省文物局官网显示,尽远村位于怀化市鹤城区黄金坳镇,始建于明末清初。古民居群明清遗风古朴、浓郁,对研究湖南古民居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2011年1月,尽远村古建筑群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8月被列入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
2月21日,鹤城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表示,当地对此事高度重视,多部门已在做相关工作,分管领导牵头处理。“相关部门配合,尽量把老百姓的烦心事解决好。”她表示。
同日,黄金坳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近期区里领导已就此事召开座谈会。该镇另一名工作人员也回复记者,将根据法律法规来处置。
李先生介绍,近期已有当地文旅部门工作人员联系他,对方表示,将和自然资源管理局沟通尽远村村民建房一事。
李先生称老宅部分区域木板破损(受访者提供)
专家解读
文保建筑修缮需经严格审批
现需征求所有权人意见再申报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教授李沄璋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文物建筑有公产(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和私产(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两种情形。李先生家的老宅是省级文保单位,虽然从产权角度来说属于私产,但户主没有处置权,“因为它也是国家的文化遗产。”
李沄璋介绍,按照现行规定,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允许私自拆除或重建,所有权人可在文物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日常局部维护。如需维修,需走严格程序,由当地文物部门层层上报,获得省文物局批准后才能进行修缮,“政府也有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副教授、湖南省历史遗产保护智库专家罗明也表示,根据《文物保护法》,无论是何级别的文物建筑,都不能拆除或重建,只能在本体基础上进行修缮,且修缮受到政府的限制。“不管是个人出资还是政府出资,都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来设计和施工。”如果是省级文保单位,可通过当地文物部门向省文物局申请相关维修资金。
近年来,私人产权文物的申报也出现变化。在2019年10月10日举办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曾明确表示,私人产权文物列入国保单位要征求产权人意见。
罗明介绍,从2019年起,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前,需征得申报项目所有权人同意,且需签署同意书,“他同意了,以后修缮都将受到国家限制,也可以不同意,政府就不帮他申报。”
记者注意到,此前有学者发文提出,在对《文物保护法》等法律进行完善修订时,建议确立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限制补偿制度,调动文物所有权人参与文物保护的积极性。
建议
加大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支持力度
“对传统民居的适应性改造研究很重要”
李沄璋认为,政府需根据自身财政情况,加大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支持力度,重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积极帮助老百姓解决相关问题。
针对李先生等人的情况,他认为,当地政府部门可积极评估买断、异地安置等方案是否可行,但另找宅基地安置较为复杂,需文旅、规划、住建等多个部门参与,且存在宅基地指标等问题。
罗明则表示,目前文物法中并未提及“置换”问题,过去曾有政府收购私人所有文保单位的先例,“个人把所有权出让给政府,如果政府觉得有价值,收购成为公有,就相当于是置换了。”
李沄璋表示,文化遗产不可再生,其价值也不止居住功能。他曾在实地调研中看到,很多传统村落面临“拆得太多”的问题。
他认为,要坚持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对文物保护建筑、历史建筑和风貌建筑进行分类维修和保护。对于历史建筑和风貌建筑,可以做一些保护性更新,例如增设卫生间、空调,对结构进行加固等。“当地政府要拿出更多财力和政策,来支持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罗明表示,传统村落修缮过程中,常面临资金上的困难,“古村落都是连成片的,不是单栋建筑,所以它的资金投入很大”。一般每年三月份可以申报修缮计划书到文物管理部门,文保部门会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决定是否可以列入修缮计划。
此外,她认为目前也存在乡村空心化问题。文物按照古建筑的要求修好后,可能仍面临着与当代人的生活需求不匹配的情况,村民也不愿回去居住,导致老屋空置,“过不了几年又坏了”。
“我觉得对传统民居的适应性改造和利用研究非常重要,就是怎么让它既适应现在的生活,同时又保护了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