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海淀法院公布了一起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诈骗案,被告人赵某、朱某、梁某通过将普通食品冒充药品,谎称能够治疗疾病,骗取多名老年人钱款共计26万余元。法院最终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第一、老年人对健康的迫切需求和对“专家”的天然信任。但是,这种信任却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了诈骗的工具。冒充医生、虚假看诊的行为,不仅是道德上的沦丧,更是法律上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在此案中,梁某等人通过冒充医生、虚假宣传等手段,骗取老年人钱财,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从行业角度来看,冒充医生、虚假看诊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老年人的权益,也严重破坏了医疗行业的公信力,肯定会招来严厉打击。
第二、保健品当药卖的时代已经过去,此案中,赵某等人将普通食品冒充药品,谎称能够治疗疾病,这种行为不仅违法,也违背了基本的商业本质。近年来,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和消费者意识的提高,保健品行业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过去那种将保健品当药卖、夸大宣传、欺诈销售的做法,已经难以为继。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和《广告法》的规定,食品不得宣称具有治疗功能,保健品也不得夸大其功效。现实中仍有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铤而走险,将普通食品或保健品包装成“神药”。
第三、在此案中,赵某等人推销的“华佗龟灵丹”“心脑一体通”等产品,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品,而是普通食品。这些产品既没有保健功能,更没有药效,却被包装成能够治疗疾病的“神药”。“华佗龟灵丹”与“心脑一体通”被虚假宣传成连保健品都不算的“神药”。所以,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或食品时,切勿轻信所谓的“神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