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举报,我奖励·
为鼓励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特发布如下有奖举报公告,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依据奖励条件和原则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5万元。
有奖举报线索征集方式共分为2种
电话举报
市民可拨打市民热线12345或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局电话028-82272668进行举报,全天24小时受理。
来信来访举报
市民可通过写信方式提供线索,收信地址为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局应急信访督查科(崇州市南苑路68号),邮编611200;也可直接前往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局应急信访督查科进行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
有奖举报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参与有奖举报时须明确表示参与有奖举报;
(二)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地在崇州市行政管辖区域内;
(三)举报人须提供真实联系方式。
举报范围包括
(一)大气环境问题。例如: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等违法行为。
(二)危险废物问题。例如:非法转移、利用、处置、倾倒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或者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按有关规定建设、管理,造成环境污染的;无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
(三)水环境问题。例如: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排污单位和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例如:排污单位授意或指使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将超标数据修改为合格数据后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安装干扰装置或者稀释排放污染物以干扰自动监测设施实时数据,致使排放的污染物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无原始采样记录和数据单、实际未开展监测分析直接出具检测结果或者监测报告等违法行为。
(五)建设项目问题。例如:第三方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人员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资质、签名等材料提供给无资质的人员,制作出虚假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并使用等违法行为。
(六)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end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