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人找物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难题。独脚难行,孤掌难鸣,兄弟法院间加强协同执行,可以凝聚执行合力,高效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在南京鼓楼法院的协同执行下,本院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被成功控制,申请执行人李某顺利讨回18万余元工资款。
申请执行人李某和被执行人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审理后判决王某支付李某工资款18万余元,但王某在判决生效后一直未能主动履行义务。在执前督促程序阶段,本院执行督促专员联系到王某,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但王某未能将主动履行义务放在心上。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亦未能主动向本院报告财产,本院通过实地调查未能发现王某下落。
某日上午,李某向本院执行110报警称,经过一夜蹲守在南京市鼓楼区某小区找到被执行人王某。由于路途遥远,本院执行干警赶赴报警现场用时较长,为防止被执行人逃跑,本院及时通过省高院协同执行机制,请求南京鼓楼法院协助控制被执行人。在南京鼓楼法院的协助执行下,被执行人被及时控制,本院执行干警到达鼓楼法院时已是下午2点有余。在鼓楼法院执行谈话室,申请执行人反映被执行人昨天夜里在高档酒吧高消费,执行干警通过查阅被执行人王某的微信消费记录予以证实,并向王某释明该情形符合司法拘留的条件。最终,王某通过家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全部工资款18万余元,并交纳执行费。
协同执行是执行攻坚的手段之一。本案顺利执结,得益于两法院执行干警的高效联动、通力合作,化“独角戏”为“总动员”,以实实在在的执行强制措施打击拒不执行的行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
文稿 马 俊
排版 苍 菲
审核 吴嘉臻
海陵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