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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全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其中,象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石小娟获评“全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人物简介
石小娟
象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石小娟,女,汉族,中共党员,象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未审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2007年12月毕业于湖南大学法学专业,后进入象山区人民法院工作,2012年2月以来一直负责审理未审家事案件,2017年4月担任未审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至今,共审理涉未成年人各类案件512件,结案率100%,无一发改涉访案件。
从事未审家事审判工作十余年,石小娟坚持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从“爱”出发,从“帮”入手,在挽救上下功夫,逐渐摸索出庭前重“查”、庭中重“教”、庭后重“帮”的三步审理方法,不断提升未审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深度”与“广度”。团队荣获桂林市维权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其个人荣获桂林市巾帼建功标兵,并作为先进法院代表在全市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发言。2022年,其承办的一起监护权缺失困境儿童撤销监护权及变更监护权案,有效解决陷入困境孩子的监护缺失问题。另在一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24小时内为家暴受害者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第一时间为家暴受害者撑起法律“保护伞”。该案例获选2024年区高院发布的十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之一。
担任“象法有约”普法团队成员,多次深入学校、社区、企业等多领域开展走访普法,2022年,她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依托“象法有约”法治宣讲平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儿童妇女维权、毒品侵害等专题普法活动十余次,普法人数累计近6000人,并依托家庭教育指导站,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主题宣讲。同时,针对在审判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管理教育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发出《家事教育责任告知书》127份,开展家事教育指导32次,案后回访145人。
作为一名年轻法官,石小娟如春风化雨一般,去温暖、滋润、呵护那些走入歧途的孩子以及因被犯罪、家庭纠纷侵袭的孩子。面向未来,她亦怀抱着热忱,用自己的努力和执着,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法治力量呵护未成年人“向阳而生”!
作者: 唐柳丽
编辑: 唐柳丽
校对: 戴嘉隆
初审: 马贵君
审核: 李思亲
图片来源: 唐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