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物业管理1月份月评价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呼和浩特市住建局持续开展物业管理月评价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01

2024年12月评价通报的8家企业(项目)整改情况

2024年12月评价通报的8家企业(项目),6个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分别是:呼和浩特市煜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世贸晶钻、呼和浩特市煜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公路工程局宿舍、内蒙古城诚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福欣小区、内蒙古竹尧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的兰太广场、呼和浩特市霞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鼎盛国际小区、内蒙古浩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大台什小区。

内蒙古思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天鹅小区、内蒙古顺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大和百汇之星小区2个小区整改不到位,本月继续对其物业服务企业通报批评,同时在物业服务项目星级评定中扣除一定比例的分数。

02

2025年1月通报批评情况

部分物业企业存在物业服务人员少、环境卫生脏乱差、垃圾清理不及时、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小区车辆乱停乱放、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对存在以上问题的7家物业服务企业,由市四区物业主管部门进行书面通报(见附件1),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法进行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03

2025年1月通报表扬情况

对4家垃圾清理及时、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到位、环境卫生好、公示信息齐全等服务到位且业主满意度高的物业服务企业,由市四区物业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表扬(见附件2)。





来源:青橙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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