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网友发帖称,自己的房子被列为文物之后,就只能住着,不能乱动了。瞧着周围的邻居都住进了新房子,可自己的房子却破破烂烂的。也想过卖给文物局,让文物局给换个新宅子,可文物局劝说道,住在这里的住户还得做好修缮维护工作呢。这就是一种使命。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日前,一则“男子苦恼住宅成文物,只能住不能重建”的新闻引发舆论热议。
据中原网视频报道,身处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尽远古村的村民李先生反映,自己父亲在1993年购买的宅基地和房子,突然被当地文旅局认定为明末清初的古建筑,成了文物保护建筑。而他家现在的房子不够住,“我是想重新建,因为这个房子小了,现在人多了,住不下了,我还有2个兄弟,现在一人2个小孩。”
但据视频里的鹤城区文旅局工作人员回复表示,产权(虽)属于户主,户主也不能随意拆迁了。同时,当地文物保护股负责人也在视频中称,如果(李先生)要维修,就报方案;如果要拆的话,是不允许。
- 针对此事,网友们迅速围观,纷纷议论,各抒己见。
有网友表示,简单极了:成立公司,将房子按固定资产注入,办个文物级别的证,然后将股权质押、民间借贷或者转让出去。
有网友直言,旧房子总是会出问题的吧,他们又不出修缮费用,你又修不起,出问题你能怎么办?
有网友调侃,就是你必须有大无畏的贡献精神,这是使命和荣耀,当然了,你都有荣耀了,还要啥自行车?
有网友认为,既然列为文物,应该有维护资金。
有网友评论,这还有啥讨论:第一给人家起新宅,让人家搬出去,在给补偿。第二,政府掏钱修缮。他们继续住,不能你挂个文物牌就牺牲人家利益。
有网友跟帖,我老婆家院子里的一棵树,未经同意在前几年突然钉了一块名古木的牌子上去,这棵树就是国家的,据说每个月给了10块钱的看护费,如果树死了或者不见了追究责任。
有网友建议,既然人家的房子,就简化审批流程,报备一下,人家修的时候,文物局派人指导就行了,总不能让人家挤在一起住。
-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此事有了新进展。
2月19日,记者从怀化市鹤城区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针对李先生的“烦心事”,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已在18日安排了分管区领导牵头处理,农业农村局、文旅广体局以及自然资源局等单位配合。“群众的诉求已经知道了,现在事情已经安排下去了,正在进行中。”
总之,这起事件的发生,估计还是流程上的问题。从文物保护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规定确实有其道理,因为这些古建筑不仅是个人财产,也是大家共同的文化财富。
然而,李先生的实际生活问题也需要解决。或许可以在不破坏原有建筑风貌的前提下,给予李先生一定的改造空间,比如只修缮外观,内部空间适度调整,或者提供经济补偿帮助他改善居住条件。这样既能保留历史,又能照顾到李先生的家庭需求,实现双赢。
相信这起幸福的苦恼事件,在当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介入后,很快会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