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美妆行业最大职务侵占案。
作者@图博
近日,《美妆浪潮》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获悉,奢侈品集团LVMH旗下在华子公司——路威酩轩香水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威酩轩”)关联的两宗职务侵占案均已一审宣判。
经法院查明,2015年至2023年间,路威酩轩内部员工先后勾结两家外部公司,通过虚构“会务费”“咨询服务费”“翻译”等业务订单累计套取资金超2100万元,两家外部公司分别从中收取5%-8%、25%-40%不等的服务费。
据了解,这是近年来LVMH在华首次曝出内外勾结套现重案,目前,两家外部公司的相关人员均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责令退赔全部违法所得,而案件的主犯路威酩轩相关员工则作另案处理,判处结果有待进一步披露。
案件一:
持续8年,虚开近千万业务
本案中的职务侵占情况主要涉及四位人员,分别是路威酩轩公司迪奥培训部高级总监应某、迪奥培训部经理崔某,以及外部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吴某、总经理胡某。
2015年至2023年间,路威酩轩公司迪奥培训部高级总监应某要求吴某通过虚构会务费、咨询服务费的方式从路威酩轩公司套取钱款供应某等人使用,具体操作由路威酩轩公司迪奥培训部经理崔某与胡某进行对接。
被告人吴某、胡某作为某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从路威酩轩公司套取的钱款系供应某、崔某等个人使用,仍向路威酩轩公司提供虚假的费用核算明细并开具会务费、咨询服务费等名目的发票,帮助应某、崔某从路威酩轩公司侵吞钱款,用于为应某、崔某代付旅游费用、子女培训费用及转入崔某指定的个人账户,外部公司则从中收取5%-8%不等的费用,并通过代付旅游费用获利。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初,在路威酩轩公司向该外部公司核实涉案业务真假时,吴某、胡某还向路威酩轩公司提供虚假的材料证实涉案业务系真实。
经审计,2015年至2023年,路威酩轩公司向涉事外部企业支付虚假业务订单款共计944.27万元,其中:
涉事企业以开票税金及服务费名义收取69.87万元;
代为支付应某和崔某等个人消费累计金额为866.46万元。
2024年3月,胡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吴某则在胡某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二人在到案后共同向被害单位路威酩轩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39.77万元,并取得了谅解。
本案系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胡某伙同他人,共同利用他人职务上的便利,将被害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刑事判决书显示,在该案中,吴某、胡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被告人吴某、胡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二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可以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吴某、胡某因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责令全额退赔违法所得(含已退赔部分)发还路威酩轩公司。
案件二:
虚构翻译业务,涉及超千万款项
2019年至2023年间,路威酩轩培训部经理崔某经公司采购部员工介绍, 与某外部公司实控人苏某等人取得联系,要求该公司通过虚构翻译业务的方式从路威酩轩套取钱款。
苏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伙同崔某通过伪造虚假的报价单以该公司名义提供给路威酩轩等方式,帮助崔某从路威酩轩公司侵吞钱款,该外部公司从中分得25%至40%不等的“服务费”,剩余款项转入崔某指定的个人账户。
经审计,案发期间,路威酩轩公司支付该外部公司虚假业务订单金额为1165.7万元,其中外部公司留存款项342.2万元,崔某提供的个人账户实际收取的款项为823.5万元,2024年3月,苏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对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并向被害单位路威酩轩公司退赔360万元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认为,苏某伙同他人,共同利用他人职务上的便利,将被害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苏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苏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责令退赔违法所得发还路威酩轩公司。
至于路威酩轩公司的应某、崔某二人则作另案处理。事件后续如何发展,《美妆浪潮》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