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月17日)

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健康局党组

发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通报内容显示

2名干部酒驾被处理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1月23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4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其中“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显示:

区委巡察三组对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开展巡察期间,共向区卫生健康局党组移交问题线索0件、移送信访件0件。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截至目前,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3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人,诫勉谈话2人,责令检查9人,批评教育6人,提醒谈话15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1.因酒驾对埭头镇卫生院外科医师陈X麟给予记过处分。

2.因酒驾对平海镇卫生院干部唐X雄给予记过处分。

(二)诫勉情况

1.因家庭签约服务履行不到位对东峤镇卫生院工会主席邱X山给予诫勉谈话。

2.因家庭签约服务履行不到位对东峤镇卫生院家签工作负责人翁X龙给予诫勉谈话。

来源: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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