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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检察院

福建新闻广播

欢迎收听本期《检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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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背着她在离婚前借贷15万元

到两人一起成为被执行人时

借款本息加上执行费等

已高达50余万元

由于前夫跑路,面对巨额执行款,林某不得已变卖了名下唯一的房产替前夫还债。

几年后,一通来自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的电话让她如梦惊醒——自己原来是假官司的受害者!故事的结局就此改写。

请听本期的检察故事《这次借贷就是个圈套》

案情回顾

2014年开始,林某的丈夫庄某陷入赌博泥潭。挥霍完手头的赌博本金后,庄某盯上了街边“快速放贷”的小广告。庄某随机拨打广告上的一则电话,一名自称张某的男子表示可以放贷,并在当日以考察庄某还款能力和常住地为由来查看了庄某的房产,随后向其转账15万元。这一切,林某都不知情。

2015年2月,林某和庄某笼罩在赌博阴霾中的婚姻走到了尽头。离婚后,庄某把二人名下仅有的一套房产过户到林某名下,便跑到外地躲债。直到2018年8月的一天,一份来自思明区法院的执行通知书让林某慌了神。

原来,2016年8月,李某向思明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庄某夫妇偿还15万元欠款及相应利息,因该笔借款确系发生在庄某和林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判令林某对此承担共同清偿责任。随后,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因庄某杳无音信,执行法官这才找到了林某。此时加上利息及诉讼费、执行费等,应支付的执行款已比借款本金翻了一番,无奈之下,林某只得将名下的唯一房产卖出抵债。

直到2022年,一通思明区检察院检察官打来的电话才让林某如梦初醒。检察官告诉她,李某起诉她和庄某欠款15万元的民事诉讼可能是虚假诉讼,希望她配合工作以查明实情。

洪晓东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第五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

向林某拨出这通电话前,我们已经开展了长达三年多的跟踪调查,由另一起案件才牵出来林某所涉虚假诉讼。

检察履职

以张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采用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手段,提起多起民事诉讼,并以堵锁眼、喷油漆等方式催债,多次实施“套路贷”行为。张某于2020年12月因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被湖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0万元。李某、孟某等犯罪团伙其他成员也陆续被思明区、湖里区等地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洪晓东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第五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

这里面套路贷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就是庄某和林某所涉民事借贷纠纷案中的“张总”,从张某多次借款给他人,此后通过虚增借款金额、隐瞒已经还款的事实等,以李某等团伙成员名义向不同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方式来看,该团伙提起的诉讼很多都符合民事虚假诉讼的特征。

据此,思明区检察院深挖细查,迅速启动新一轮调查工作。2022年4月,承办检察官找到林某,并辗转联系到庄某,告知二人来思明区检察院接受询问,并调取当事人银行流水等证据材料,与原民事卷宗案情进行研究对比。

洪晓东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第五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

民间借贷案中间的证据显示,借条虽然体现庄某向李某借款15万元,但钱款实际上由张某提供,且收款当日庄某就支付了“砍头息”(指出借人在放贷时预先从本金中扣除部分借款利息)2.8万元,事后也陆续偿还了12.8万元到张某指定的第三人账户。而起诉的李某刻意隐瞒庄某支付“砍头息”以及债务已经部分受偿的事实,仍提起民事诉讼主张15万元债权,已经构成了虚假诉讼。

判决结果

2022年8月,思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同时将上述犯罪线索移送湖里区检察院,由湖里区检察院在发回重审期间向法院补充起诉该起犯罪事实。次年6月,湖里区法院重审,判决认定了庄某、林某被李某等人“套路贷”的事实。

2023年12月,思明区法院对李某民事借贷纠纷案裁定再审,并于今年6月裁定撤销原判,驳回李某起诉。截至2024年10月,被判赔的执行款全数回转到林某的银行卡中。

洪晓东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第五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

针对这一系列虚假诉讼,我们共发出7份再审检察建议,其中,本案这份检察建议已被法院采纳,推动再审改判,其余案件仍在持续推进中。

2024年10月,厦门思明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签订备忘录,通过线索移送、联席会商等协作机制,切实加强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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