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万物复苏。来自五湖四海的劳动者带着对新一年的希望与目标重新投入到岗位中。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延伸法律服务触角,让劳动者更安心。


提供咨询

悉心维护劳动者权益

“在劳动合同里规定了您的工资构成是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这表示……”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虽然只相差一个字,但两者差距较大。根据您目前的描述和材料来看,您的情况更贴近劳务关系的界定。”

“这份劳动合同里若只约定了试用期没有明确劳动合同期限的话,依据法律规定试用期不成立,这个期限就是劳动合同期限。”


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逐步优化窗口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法律咨询窗口的法援律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细致的分析和切实可行的建议,为来访劳动者详尽解析劳动合同内容,明确指出合同中关乎劳动者权益的关键条款及注意事项,并讲清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助力劳动者深入理解合同内容,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助力调解

快速处理化解纠纷

“我之前在厂里当冲压工,后来被口头解雇,我自行申请了劳动仲裁,这会儿开庭通知下来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听说这儿可以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我就过来问问。”刘先生来到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去年8月,刘先生通过公司公开张贴的招聘信息入职。尽管多次催促,公司始终未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同年10月,公司要求刘先生签署临时工协议,并在其签字后告知无法签订正式合同,若不接受则需自行离职。鉴于此,刘先生被迫离职,并于同年11月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加班工资差额等款项。当月20日,刘先生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因其情况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中心当即决定提供援助,并指派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康萍承办该案。

唐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通过面谈、电话、线上交流等方式了解案件详情,仔细分析案情,并向刘先生释明可能存在的仲裁风险。鉴于刘先生初次申请劳动仲裁时部分请求存在偏差,唐律师与其进行深入沟通,明确了具体仲裁请求,并在规定期限内递交了变更仲裁请求申请及相应证据。

庭审期间,考虑到双方均有调解意向,松江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组织调解。在此过程中,唐律师向刘先生详细解释调解的法律效应,并积极促进其与公司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一次性向刘先生支付7000元,一场纠纷在不足一月内得以快速化解。

延伸触角

让法律服务触手可得

“周某某”

“到”

“张某某”

9时30分,方松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小哥晨会准时开始了。

为拓宽服务范围,中心联合方松街道司法所,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注的劳动用工纠纷、交通事故等问题,依托外卖骑手晨会,因地制宜推出“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十分钟系列课堂,同时,不断普及法律援助相关政策,惠及骑手90余人。



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推进热线、网络、实体“三大渠道”融合发展,全方位融入“松江区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主动在全区39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场地随申码中公示服务地图,实现法律援助扫码可得,一键服务。




来 源|松江区司法局

编 辑|冯小瑜

校 核|顾 兵

责 编|袁 琳

审 核|徐连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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