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潮阳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青少年维权岗”机制建设,注重司法人文关怀,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治理水平,让未成年人在法治护航下健康成长。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专业化水平
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工作上,潮阳法院始终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穿始终,做实做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处置工作,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坚决贯彻“双重保护”原则。落实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审理制度,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和判断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导致犯罪的深层次原因等,对可予以减轻、免除刑罚的,均依法坚持适用,最大限度挽救涉案未成年人,近三年来,共依法给予296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从轻或减轻刑罚,给予59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缓刑。
组建少年审判专业队伍。组建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审判团队,依法选任妇联、学校等具有丰富青少年工作经验的社会各界人士充实人民陪审员队伍,定期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项研讨和培训,同时巧用“圆桌审判”等庭审模式,有效减轻未成年被告人对法庭审判、教育改造的心理负担,努力实现最佳庭审效果。
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辩护制度。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对未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被告人,坚持依法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出庭辩护,实现未成年人犯罪律师辩护全覆盖。近三年来,共依法指定律师出庭辩护89人次。
热心关怀、寓教于审
强化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
在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上,潮阳法院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全面开展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大力推进社会调查、隐私保护、心理疏导等特色审判制度落实落细,为未成年人编织更加严密的法治保护网。
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密切与区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协作,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减轻涉罪未成年人思想负担和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的限制,消除标签效应,避免出现犯罪未成年人“再社会化”受阻的情况。近三年来,共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194案。
积极开展回访帮教。会同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审前社会调查,并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单独建档立卷,定期进行判后回访帮教,通过普法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走出心理阴霾、悔过自新,顺利重返家庭、回归社会,提升案件处理效果。
适时发布《家庭教育令》。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法院不仅关注案件本身,更聚焦涉案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和监护情况。近年来,针对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14份,责令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教育指导、法治护航
构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新格局
在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工作上,潮阳法院积极延伸职能,突出“抓前端、治未病”,创新“请进来旁听”和“走出去普法”等形式,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助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大教育”格局。
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坚持将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作为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抓手,选任12名法治副校长,抓住开学“第一课”等重要时间节点,走进校园开展专题讲座,以案说理、以案释法,切实推动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选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警示意义较大的案件,邀请学校师生代表走进法院旁听庭审,“零距离”展示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各个重要环节,并当庭对被告人进行深刻的法庭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注重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分析研判,深入总结犯罪规律和特点,针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向相关部门发出防范治理娱乐场所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各类司法建议,不断强化跟踪落实,切实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