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民在进行临床用血时,所需支付的费用仅涉及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和检验等。而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则可以在地方相关规定下,享受这部分费用的减免。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为市民减轻了医疗负担,同时也激励了更多人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正如一则流行的宣传口号所说:“一人献血,全家受益。”无偿献血者的无私奉献,不仅为他人带来了生的希望,也为他们自己和家人建立了“一份健康储蓄”。
我市坚持“以献血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献血服务质量,不断优化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工作流程,开展了以临床用血医院直免、微信远程办理和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跨省血费减免的多个血费减免渠道,让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充分享受国家政策利好。
目前,我市无偿献血者血费减免的亲属关系为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孙子女。2024年,共有1537位献血者享受到血费减免的优惠政策,减免费用136.12万元,医院直免率占比98%。其中,153位为献血者本人用血,占9.95%,减免金额22.4443万元;1384位为献血者直系亲属用血,占90.05%,减免金额113.67万元,为外地血站垫付103人次57984元 。2024年,为省内其他地市献血者办理免费用血19人次11846元;通过微信报销共19人,其中,办理省外用血直免6人6706元,充分体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
无偿献血是一种崇高而伟大的爱心行动,它不仅救助了众多需要帮助的人,同时也是增加社会凝聚力的重要方式。随着无偿献血者人数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家庭也因此受益,形成了一个相互帮助且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在我们的社会中,无偿献血所带来的福音将不断显现,这不仅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人性光辉的礼赞。在未来,我们期待更多人参与到这一伟大的事业中,用自己的行动去温暖身边的每一个人。加油,让我们共同献出涓涓爱心,让爱传递!
2025年,我们将进一步提升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的服务意识和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无偿献血者的获得感和荣誉感,让每一位符合用血费用减免条件的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能够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为推动无偿献血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阜阳市血费减免指南
一、可减免的亲属关系
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孙子女。
二、办理血费减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献血者本人偿还
身份证、献血证、用血明细单(费用清单)、医院收费发票;提供转账所需银行卡、开户行;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2.献血者亲属偿还
除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用血者身份证、献血者与用血者关系证明;献血者与用血者关系证明,可以是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或居委会、村委会、街道、派出所等出具的证明,如确实无法提供上述关系证明的,需要填写《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亲属关系承诺书》并签字确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办理方式
1.医院直免
出院时在相应窗口直接办理临床用血费用减免。
2.线上办理
第一步:关注微信公众号“安徽血液管理”
第二步:选“用血直报”→选择减免(报销)血站(阜阳市献血者报销选择“阜阳市中心血站”)
第三步:根据提示上传用血减免相关材料
3.现场办理
(1)地址:阜阳市中心血站(颍州区西园路3号):一楼大厅西侧信息中心。
服务时间:工作日 8:00-11:30;14:30-17:30
咨询电话:0558-2118007
(2)太和县、临泉县、颍上县可前往属地分站进行减免(报销)。
四、相关说明
(一)在阜阳市范围内献血800毫升(含)以上,无偿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终身免交国家规定的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献血量不到800毫升,无偿献血者本人减免所献血量2倍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按照献血者献血类型及献血量等量或者折合相应血量免交规定的费用。
(二)根据献血者所献血液品种和数量,按照我省血液定价标准,折算出可以减免血费的基准金额。在此基准金额内分别按照献血者本人和直系亲属用血减免标准进行减免,其中献全血200毫升可减免220元,献1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可减免1400元,献RH(D)阴性全血200毫升可减免390元,献造血干细胞一次本人享受终身免费,直系亲属按1000毫升RH(D)阳性全血标准减免。
(三)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在基准金额内减免后有结余的,下次可以再用,如果基准金额不够减免的,差额部分由患者自付。
(四)临床用血减免的费用是指血站向医疗机构供应血液的费用,包括血站在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按照《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医2006203号)中核定的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价格标准执行。
(五)献血者本人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根据减免标准分别享受血费减免,不互相替代。即本人减免后不影响直系亲属减免或直系亲属减免后也不影响本人减免,但在各自权利范围内核减相应金额。
1.血费减免以“医院直免为主、网上申请减免为辅、现场办理为补充”的减免机制,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所产生的临床用血费用,可在医疗机构血费直免专用服务窗口实现“一个窗口受理、 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血站减免窗口仅受理献血者在省外看病就医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在医院直接减免的临床用血费用。
2.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用血减免按“献血在前,用血在后”执行,以出院发票日期为准,出院当天献血视为“献血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