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小江村地块(一期)城中村改造项目”将正式启动协议动迁。



近日,“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小江村地块(一期)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告知书发布(下文简称《告知书》)。

这标志着朱家角市民盼望了多年的该镇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终于将于今年正式启动征收、动迁工作

《告知书》写道,经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确认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小江村地块(一期)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复函》(沪建房管[2025]27号)批准,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决定正式启动朱家角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并先期进行协议动迁

《告知书》提到,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小江村地块(一期)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5个地块,具体四至范围为:



1号地块东至中南雅集小区,南至淀浦河,西至东井街,北至课植园路;

2号地块东至规划港周路,南至淀浦河,西至中南雅集小区,北至课植园路;

7号地块东至规划港周路,南至沪青平公路,西至张丁港,北至淀浦河;

8号地块东至酒龙路,南至东市河,西至新风路,北至淀湖新村;

10号地块东至朱泖河,南至珠溪园,西至尚都里,北至淀浦河(具体以四至范围示意图为准)。

这与我们此前的判断基本一致,朱家角城中村改造将分多期执行,先期启动一期项目

《告知书》还提到,本告知发布后,镇规保办、镇城建中心、镇土地管理工作部、镇征补办、村(居)民委员会和实施单位等部门将在改造范围内组织对土地、房屋权属、面积、房屋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请被动迁人予以配合。

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改造范围内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一)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二)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三)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开工的,不得开工;

(四)不得向改造范围内的房屋内迁入户口;

(五)不得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六)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去年12月,青浦区相关部门披露朱家角“城中村”项目(一期)已通过市级认定。



2023年9月,青浦区城市更新论坛(下文简称“论坛”)在国家会展中心举行。“论坛”上,青浦区分享了“城中村”改造的“青浦经验”,并介绍了青浦区正在推进的16个“城中村”地块改造项目。其中,便包括了朱家角“城中村”改造项目,该论坛展示的朱家角“城中村”项目共由11幅组团地块组成,改造范围总面积为773.8亩(约合51.59公顷)

本次即将启动征收的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小江村地块(一期)城中村改造项目共涉及5幅组团地块,除了10号地块涵盖了原论坛版11号部分地块外,其余地块基范围基本一致。

青浦城市更新系列报道(终极篇),涉及朱家角、华新等4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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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示现场
编辑:大青浦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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