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区教育局发布铁西区中学、小学转学办理通告

小学转学办理通告

本学期转学工作即将开始,需在3月份转入铁西区就读的家庭,请关注以下三方面事宜:

一、转学原则与办理日期

转学原则:

1.根据辽宁省学籍管理条例,同区内无法办理转学。

2.转学无固定学区概念,需要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相对就近分配到学位宽松学校。

3.为方便家长、提高效率,请按照预约时段前来办理,无预约或日期不符无法办理。

办理日期: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14日。

二、转学办理流程

1. 网上预约,扫描下方二维码预约办理时间,将预约凭证截图保存。

2. 现场办理,在预约时段到教育局806室办理。

★ 转学预约请扫码

三、转学应准备的材料

(一)在铁西区购房的家庭需提交: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如父母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本,还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抚养人的房户条件办理)。

2.房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可在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房地产大厦或沈阳政务服务app开具)。

3.学生原学校出具的学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如已购房但未取得房证需以下材料代替房证:

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房屋信息页及签字盖章页),购房发票、入住通知单、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则要求同上)。

(二)在沈阳市无房、仅具有铁西区户口的家庭需提交: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同上)。

2.家长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单亲家庭办理原则同上,提供抚养人无房证明)。

3.学生原学校出具的学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随迁学生(即无房无户家庭)需提交: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同上)。

2.家长(或单亲家庭抚养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单亲家庭办理原则同上,提供抚养人无房证明)。

4.学生原学校出具的学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外国籍学生需提交:

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及翻译件、签证、护照、在沈留居证明、家长的有效证件、家庭房证(或居住证、家长双方无房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咨询电话:25126735

地址:铁西区北二西路重工北街37号3号楼A座806室

铁西区教育局

2025年2月18日

中学转学办理通告

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铁西区实际情况,现发布《关于铁西区2025年春季转学的通知》,请各位家长及时了解转入铁西区就读的相关信息,按照要求做好学生转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初中转学:

一、转学原则

1.同一区内初中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2.学位已满的学校,不接收转入学生。

3.学生受处分期间不办理转学。

4.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5.初三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二、转学时间

2025年2月19日9:00——4月20日16:30

三、办理流程

采取网上预约与现场验证相结合方式。

1.2025年2月19日9:00——3月14日12:00,扫描下方二维码预约现场验证时间,将预约凭证截图保存。

2.2025年2月24日——3月14日工作日,家长按照预约时间携带身份证以及下方要求的转学办理要件,到铁西区教育局807室现场验证,领取并填写转学联系单(请家长自备黑笔)。3月15日——4月20日有转学需求的,家长可在工作日电话(024-25127485)预约现场验证时间。

3.2025年2月24日起,工作日9:00——15:00,家长携带铁西区教育局807室开具的转学联系单,到接收学校报到,并办理入校就读手续。

4.接收学校及教育局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入申请,转出学校及教育局在学籍系统中进行审核。

四、转学要件:

1.已有铁西区户口或房产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所有转入学生必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

离异家庭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按照抚养人的房户条件办理。

②有铁西区房产的,需提供房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可在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或沈阳市房地产大厦开具,或在“沈阳政务服务”“辽事通”APP上下载并打印。

其中,已购买房产但未取得房证的需提交:已备案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含买受人页、购房地址页、交房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入住通知单或生活缴费(水电燃气物业等,其中一样即可)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人若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

③房(或户)所在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④转出学校出具的学生学籍信息证明或学籍网个人信息基础页截图(盖公章)。

2.随迁人员子女(即在沈阳市无房无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

离异家庭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按照抚养人的房户条件办理。

②父母双方居住证明(租住地社区开具)。

③父母双方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租住地派出所开具)。

④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或沈阳市房地产大厦开具,或在“沈阳政务服务”“辽事通”APP上下载并打印)。

⑤转出学校出具的学生学籍信息证明或学籍网个人信息基础页截图(盖公章)。

3.外国籍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学生出生证明、国外初中入学证明、国外学习期间成绩证明的原件及翻译件,签证,护照,在沈留居证明,家长的有效证件,亲子关系证明,家庭房证(或居住证、家长双方无房证明),如有沈阳户籍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委托监护人的,还需要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证件以及监护证明。

咨询电话:25127485

地址:铁西区北二西路重工北街37号3号楼A座807室

铁西区教育局

2025年2月18日

高中转学:

一、转学(转入)原则

转入:因户籍在我市(区)或迁移至我市(区)的外省市学生可予转入。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

从省外迁入的全家户口(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的学生, 必须在高二年级上学期10月之前办理完转入手续。受高考报名限制,对后迁入的单人户口的学生不予办理转入;高三年级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予转学。

转出:以接收地学校、教育局要求为准,原学校、教育局就所需转出要件提供必要帮助。

二、办理流程

1.转入学生需根据同级同类转学原则,家长(学生)联系转入学校,并准备相关材料。

2.由转入学校到所在区教育局中教科进行现场验证。

3.由转入学校到市教育局基础提报转学申请及转学要件,并报省教育厅登记注册审核确认后,开具转学联系单。

4.接收学校接到省市核准的转学联系单后,通知家长办理入校就读手续。

三、转入要件

1.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入申请表(转入学校、教育局盖章)。

2.学生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中考成绩、转出地中考满分分数证明。须有区县级以上招生部门和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专用章。

5.注明转出地录取学校相关信息,即公办或民办;省级示范性、省级重点、市级重点或一般高中;公费生或自费生。省示范、省重点高中证明由转出学校所在省教育厅开具,如不转入省重点高中无需此证明。

6.学生转学申请书。

7.拟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的意见书(学校盖章)。

8.已经在外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由转出省教育厅或省级有关部门出具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9.学生家长工作单位出具在沈工作证明(单位盖章)。

10.承诺书(学生、学校)。

11.房证。

12.具有沈阳户籍的从国外转回学生,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国外的高中入学手续、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户口所在区县教育局安排学校就读。

咨询电话:25127485

地址:铁西区北二西路重工北街37号3号楼A座807室

大东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大东区2025年春季中小学转学的通知

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大东区实际情况,现发布《关于大东区2025年春季中小学转学的通知》,请各位家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按照要求做好学生转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转学办理时间:

2025年2月24日至3月7日(工作日),每天8:30—16:30(小学2月24日-28日间办理转学请扫码预约,并按预约时间办理)

二、转学办理地点:

大东区教育局(津桥路天齐一巷5号)106室。

三、转学原则:

1.根据辽宁省学籍管理条例,大东区内小学同学区内无法办理转学,初中同区内无法办理转学。

2.学生转学根据房户条件,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四、转学所需材料:

1.有大东区户籍或房产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学生及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如一家三口不在同一户口本,请提供所有户口本);

(2)学生父母结婚证(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3)房屋产权所有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备案合同或其他房产证明材料原件;

(4)孩子社区居住证明原件(体现孩子姓名及房产或户籍地址即可);

(5)小学转学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全国学籍网学生信息页。

2.无大东区户籍或房产,有大东区居住证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学生及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如一家三口不在同一户口本,请提供所有户口本);

(2)学生父母结婚证(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3)大东区居住证原件或居住证领取凭证(父母一方居住证即可);

(4)孩子社区居住证明原件(体现孩子姓名及房产或户籍地址即可);

(4)孩子社区居住证明原件(体现孩子姓名及房产或户籍地址即可);

(5)小学转学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全国学籍网学生信息页。

咨询电话:

小学:88503673

中学:88502894(工作日9:00—16:30)

皇姑区教育局发布

皇姑区2025年春季转学办理通知

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皇姑区实际,现发布《皇姑区2025年春季转学办理通知》,请各位家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学期学生转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5年2月20日——3月31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二、办理方式

以网上报名与现场核验相结合方式。(报名后请家长保持手机畅通,准备好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学校将通知现场核验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三、办理流程

1.请家长扫描对应二维码进入转学报名平台,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提交。

居民子女小学转学登记二维码


随迁子女小学转学登记二维码


中学转学登记二维码

2.网上提交成功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在线上进行材料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接收学校通知核查原件的时间与地点。

3.提交材料10个工作日内,可扫码查询转学结果。


小学转学结果查询二维码


中学转学结果查询二维码

四、办理所需材料

(一)皇姑区户籍子女转学申报材料

1.学生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2.房产证明(备案合同);

3.社区居住证明;

4.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二)随迁子女转学申报材料

1.学生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2.居住证或领取凭证;

3.社区居住证明;

4.务工证明;

5.皇姑区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6.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五、办理须知

1.转学无固定学区,由于部分学校部分年级没有空余学位,在不产生大班额、大校额前提下相对就近安排,转入学生须服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本区域学校间不办理转学;

3.学生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4.小学、初中毕业年级下学期不办理转学;

5.如家长提供的信息、证件不真实,后果自行承担。

六、咨询电话

小学:024-86847419 微信号码:13332462082

初中:024-86842130 微信号码:jijiaoerke

(请于工作日8:30—17:00进行咨询)

浑南区教育局发布
关于浑南区2025年春季转学通知

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浑南区实际情况,现发布《关于浑南区2025年春季转学的通知》,请各位家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按照要求做好学生转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5日9:00——2月19日16:30

二、转学办理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验证相结合方式。(报名后请家长保持手机畅通,将于2月21日—23日通知现场审证地点与时间)

三、转学办理流程

1.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转学报名平台


2.进入转学报名平台后,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照片(按附件所需材料上传)

3.核对信息之后,点击“提交”。每部手机只能填写一次,一旦提交,不能修改

4.网上提交成功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线上审核材料,审核合格后由接收学校通知核查原件的时间与地点

四、办理须知

1.转学无固定学区,由于主城区部分学校部分年级没有空余学位,在不产生大班额、大校额前提下相对就近安排,转入学生须服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同区内学校之间不能办理转学

3.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满3年并提供无房证明(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或使用“沈阳政务服务”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4.如发现您提供的信息、证件不真实,后果自行承担

5.请家长按时参加网上报名登记及现场验证,过期报名,若学位已满则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学校

附件:网上报名及核查原件所需材料

(一)浑南区内有住房(已取得房证)

1.房产证

2.契税发票

3.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4.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房产为一方单独所有需提供,共同所有不需要)

注: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房产份额需超过50%以上。

(二)浑南区内有住房(无房证,有购房合同)

1.备案合同

2.购房发票

3.入住通知

4.契税发票

5.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6.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房产为一方单独所有需提供,共同所有不需要)

(三)浑南区内有住房(无房证,有拆迁协议)

1.拆迁协议

2.回迁安置公证书

3.入住通知单

4.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5.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房产为一方单独所有需提供,共同所有不需要)

(四)浑南区内无房产只有户口

1.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2.无房证明(父母双方)

3.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异状态需要)

(五)来沈务工子女

1.居住证或领取凭证(父母双方)

2.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3.结婚证/离婚证(只能提供一个监护人居住证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

咨询电话:24211362(请于工作日9:00—16:30进行咨询)

沈北新区教育局发布
关于沈北新区2025年春季转学的通知

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沈北新区学校实际情况,现发布《关于沈北新区2025年春季转学的通知》,请各位家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按照要求做好学生转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转学办理方式:网上办理转学登记+现场验证

1.网上转学登记时间:2025年2月17日08:00—2025年2月21日24:00(注:手机扫对应报名登记二维码填报信息)

2.现场验证时间:2025年2月25日上午8:30—11:00 下午1:00—4:00(注:手机扫码预约 现场验证)

3.现场验证地点:新城子街第二小学北校区(沈北新区青州路12号)

二、网上办理转学登记填报流程

1.转学类别:一是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或户口(期房不可用);二是无房无户的外省市来沈北务工人员子女,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子女。

2.选择不同类别对应的二维码,扫描进入后按要求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此登记码为第三方平台,请仅使用其登记功能,勿点入广告等内容。

3.核对信息后,点击“提交”。(注意:每个学生只能报一次,提交后不能修改,重复报名的系统自动查重,视为报名无效)

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或户口

【期房不可用】

登记报名二维码:

无房无户外省市

来沈北务工子女,

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子女

登记报名二维码:

三、审核与接收办理

1.平台对学生信息和转学资格进行线上初审,结果由微信小程序自动通知申请人。

2.通过平台初审及现场验证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应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将于3月6日前电话方式通知家长到学校进行复审,请家长务必保证电话填报正确及电话畅通。

四、转学办理须知

1.毕业年级(六年、九年级)下学期不转学。

2.转学无学区概念,在不产生大班额、大校额前提下相对就近安排,转入学生须服从教育局统筹安排。

3.请家长按时参加网上报名登记及现场验证,过期报名者,若学位已满则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到其它有学位学校。

4.道义、正良地区小学四、五年级没有学位,相对就近安置在财落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他年级视学位情况而定。

5.在道义、正良、虎石台、辉山地区居住的无房无户的外省市务工人员子女安排在财落九年一贯制学校、蒲河满族学校、蒲松路小学。

6.只有沈北户口无沈北实际居住房产的回避学位紧张学校,实行区域内统筹。

7.强调说明:沈阳师范大学沈北附属小学因大校额不转学。朝阳一沈北分校和朝阳一沈北蒲新分校(一至三年级)、南京一校沈北分校(一至三年级)、沈阳七中沈北分校要求“房户合一”,即孩子和父母(双方)的户口在一起,且与房产地址一致。

8.同街道的学校之间不转学;道义、正良街道学校之间不转学。

9.沈北新区所有民办学校之间不转学,民办学校的公办学位不转学。

10.初二年级学生转入,中考时不享受省重点高中指标到校名额。

11.如发现您提供的信息、证件不真实,后果自行承担。

五、现场验证预约

请按以下两步骤完成预约(缺一不可)

1、扫描下方预约码进行预约,请于2月24日12:00前完成预约。此预约码为第三方平台,请仅使用其预约功能,勿点入广告等内容。

(注意:每名学生只能预约一次,重复预约的系统自动查重,视为预约无效。确有需要修改预约时间的请在预约有效期内进行申请修改或取消。)

2、现场出示预约时间,请有序排队参加现场验证。

(现场验证材料详见附件一、附件二,请务必认真阅读)

附件一:现场验证材料(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按相应类别下的顺序排序提供给现场工作人员。请家长提前下载并注册“辽事通”APP)

(一)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已取得房产证:

1.学生户口簿(复印学生页、首页、户主页、家长页)。

2.房产证(如果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双方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也可使用“辽事通”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3.如房屋所有人为父或母单独所有,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4.现场核验时提供当日房屋查档证明纸质版(使用“辽事通”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5.学生出生证明。

(二)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但未取得房产证(期房不可用):

1.学生户口簿(复印学生页、首页、户主页、家长页)

2.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2、3、4、7页,预售合同复印7、8、9、12、13页)、购房发票、完税证明、入住通知单。(如果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双方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也可使用“辽事通”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3.如房屋所有人为父或母单独所有,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4.现场核验时提供当日房屋查档证明纸质版(使用“辽事通”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5.学生出生证明。

(三)有沈北新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1.学生户口簿(复印学生页、首页、户主页、家长页)。

2.认购书、安置协议、缴费收据、入住通知单、生活缴费收据。(如果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双方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也可使用“辽事通”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3.如房屋所有人为父或母单独所有,要求学生户口必须在房主户上,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4.学生出生证明。

(四)只有沈北新区户口无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

1.学生户口簿(复印学生页、首页、户主页、家长页),户主是学生法定监护人,学生与父、母同户。如果户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

2.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也可使用“辽事通”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3.学生出生证明。

4.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异状态需要)。

(五)无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和户口的外省市来沈北务工人员(含租住沈北新区廉租房、公租房住户):

1.学生户口簿(复印学生页、首页、户主页、家长页)。

2.父母居住证或领取凭证。

3.学生出生证明。

4.租房协议。

5.如果是廉租房、公租房的住户还需提供“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包含社区、街道、区、市住房保障部门等相关部门的盖章审批手续。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或使用“辽事通”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原件、复印件。

咨询电话:89614418

附件二:关于对“辽事通”APP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流程。


于洪区教育局发布

关于公布2025年春季学期

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办理时间的公告

于洪区教育局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工作将于2025年2月末启动,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小学:2025年2月24日起,于洪区教育局四楼415室现场办理。

初中:2025年2月27日至3月31日,于洪区教育局四楼417室现场办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办理流程及所需要件,请在“沈阳市于洪区教育局”公众号内发送关键词“转学”;或在下方自定义菜单点击“转学办理”查询。

未尽事宜可拨打电话咨询,小学:024-25347078,初中:024-2534711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11时、下午2-4时。

特此公告

于洪区教育局

2025年1月3日

来源:沈阳网综合铁西区教育局、大东区教育局、皇姑教育、浑南教育局、沈北新区教育局、于洪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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