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陈伯达担任了《红旗》杂志总编辑等职务,1966年,他参与了《五一六通知》的起草工作,并在这之后担任了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八届十一中全会期间,陈伯达当选为常委,成为一名正国级干部。
1970年,九届二中全会在庐山召开,这次会议也改变了陈伯达的命运。值得一提的是,会议还没有结束的时候,陈伯达就被控制起来。1970年9月6日,九届二中全会闭幕,当天,中央宣布陈伯达被审查。此后陈伯达被软禁,直到1971年9月13日被关入秦城监狱。
在审判“两案”的过程中,陈伯达认罪态度较好,并请求法庭对自己宽大处理。1981年,陈伯达被判刑18年。值得一提的是,当时陈伯达的身体已经不好,所以判刑之后,他就住进了公安部复兴医院的病房治病。半年后,曾在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工作的王力给领导写信,信中,王力提出假释陈伯达的建议,此后陈伯达以保外就医的方式转到复兴医院的犯人病房,继续治病。
1981年8月5日,陈伯达正式保外就医,走出了监狱,恢复了自由。出狱之后,陈伯达被安置在北京,由自己的儿子与儿媳照顾。需要说明的是,革命时期陈伯达的确立下过功劳,因此,他出狱之后,生活与医疗都有妥善保障,每月能领取100元生活费。
客观来说,当时100元生活费不算低,但陈伯达爱好读书,每月都拿出至少三分之一的钱用来购书,有时候碰到自己喜欢的书,即使预算超出,他也会坚持购买,这就导致陈伯达的生活费不够用。
1983年2月起,陈伯达的生活费增加到每月200元,生活费增加之后,陈伯达购书的费用也宽裕了一些。那段时期,陈伯达主要从事一些研究工作,有时候也会撰写一些文章,过着平静的生活。
虽然陈伯达过去犯了错误,但中央非常关心他出狱后的生活,经常安排专门的人员去征询陈伯达的意见,问他还有什么其他需求?陈伯达的生活非常俭朴,吃住都没有什么特别要求,平时的爱好就是买书与吃水果。
前面我们说了,生活费提高到每月200元后,陈伯达买书基本上很宽裕,唯有吃水果这件事,有点不太够。一开始,相关人员征询陈伯达意见时,陈伯达都说自己过得很好,没有其他需求,后来问得多了,陈伯达便提出能不能给自己增加一笔水果费用?
原来,陈伯达每天吃很多水果,这个习惯他很早就有,除了每天早、中、晚要吃之外,其他时间也要吃一点。另外,对陈伯达来说,每月买书花掉不少钱,吃水果的钱就有点捉襟见肘了。因此,他就向中央提出了能不能给自己每月增加一笔水果费的请求,这也是陈伯达出狱后提出的唯一一个请求。
中央很快就同意了陈伯达的请求,每月在他的生活费之外额外给他一笔200元的水果费,供陈伯达买水果。在这之后,陈伯达一直生活在北京,1988年10月17日,陈伯达刑满释放,人事关系也由北京市公安局转到了北京市文史馆。1989年9月20日,陈伯达在家中突发心脏病去世,终年8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