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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设固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的
公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结合泊头市道路交通实际,现将新增设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公告如下:
一、固定测速设备点位、限速值:
1、泊头市338国道K115+520米高速口测速南皮方向,实行机动车限速70km/h。
2、泊头市338国道K115+520米高速口测速武强方向,实行机动车限速70km/h。
3、泊头市106国道K226+780米严铺测速献县方向01,实行机动车限速70km/h。
4、泊头市106国道K226+780米严铺测速献县方向02,实行机动车限速70km/h。
5、泊头市106国道K226+780米严铺测速武邑方向01,实行机动车限速70km/h
6、泊头市106国道K226+780米严铺测速武邑方向02,实行机动车限速70km/h
以上设备抓拍违法行为: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校车(删除)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10%以下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
以上未达到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
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不足8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
不足10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
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
以下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
以上未达到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
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不足8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
不足10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
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1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10%以上未达到
2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20%以上未达到
5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不足8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
不足10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
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
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
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 80%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
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80%不足 100%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
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10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
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
以上未达到2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
以下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
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
速未达到1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8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80%不足10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100%的。
以上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2月20日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
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泊头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2月13日
编辑|资小讯
校版|张博文
审核|郑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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