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为全面抓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正式建立就业影响评估工作机制。

文件明确,要坚持就业优先目标,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优先目标。要支持政策协同促就业,推动财政、税收、金融、货币、价格等政策同就业政策协同发力。要开展政策影响评估,将是否对就业产生不利影响作为重点内容。要实施项目影响评估,充分发挥就业带动作用,积极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企业和项目。

文件要求,要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围绕社会需要、产业需求、职业开发等,调整学科专业设置,扩大理工类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招生规模。要促进国有企业稳岗,减少就业市场波动,防止区域性、行业性失业风险。要通过产业招商扩大就业,注重引进产业链条完整、能够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壮大经营主体带动就业,支持重点群体创办经营主体。要培育就业增长新动能,支持平台经济增加更多就业岗位,支持规范新就业形态,促进就业扩容提质。

文件提出,要推选就业工作先进地区,综合各地就业核心指标完成情况、重点群体就业情况、资金保障使用情况、欠薪治理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每年推选3个市(州)、10个县(市、区、特区)作为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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