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二十六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论文的通知
关于征集第二十六届
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
论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
第二十六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拟于2025年5月召开,会议主题是“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研究——建构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今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五周年。全国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认真研究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总结提炼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概念、检察观点、检察理论,着力建构中国自主的检察学知识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请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理事、广大检察人员和专家学者围绕本届年会主题开展研究,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提交年会交流。现将年会论文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会参考选题
(一)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
1.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的基础理论及方法论问题研究
2.刑事检察知识体系研究
3.民事检察知识体系研究
4.行政检察知识体系研究
5.公益诉讼检察知识体系研究
6.未成年人检察知识体系研究
7.知识产权检察知识体系研究
8.涉外检察知识体系研究
(二)全面深化检察改革重点问题研究
1.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
2.规范量刑建议和量刑裁判关系研究
3.检察机关加强对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监督研究
4.检察机关加强对生效裁判监督研究
5.检察机关加强对执行活动全程监督研究
6.检察机关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研究
7.检察公益诉讼“可诉性”研究
8.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研究
9.科学运用“三个结构比”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研究
10.检察机关贯通推进“三个管理”构建“大管理”格局研究
11.检察机关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研究
12.数字检察背景下检察案例库建设和应用问题研究
二、论文撰写要求
1.论文应坚持正确政治立场、紧扣参考选题方向,力求观点新颖、材料翔实、论证充分、逻辑清晰、结构完整,体现理论创新意义和实践指导价值。
2.论文字数一般应为5000至20000字,且未曾公开发表。
3.作者应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确保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和学术质量。
三、论文格式要求
1.论文题目为二号黑体,居中;副标题为三号楷体。
2.作者所在单位及姓名标于论文标题下一行,居中,四号楷体。作者单位及所在部门、职务职称(均为全称)以注释形式在第一页下脚注注明,注释序号为“*”。
3.摘要300字左右,关键词4至5个,均为四号宋体。
4.正文为四号宋体,全文单倍行距。各级标题序号依次采用“一”、“(一)”、“1.”。
5.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每页重新编号,编号用①、②、③……。脚注文字为五号宋体。论文末尾不列举参考文献。
6.引用以必要为限,同时不得曲解原作者观点。引用书籍格式为“王桂五:《论检察》,中国检察出版社2013年版,第13页。”引用文章格式为“王桂五:《检察制度与行政诉讼》,载《中国法学》1987年第2期,第32页。”引用报纸格式为“朱孝清:《更全面更高层次的公平正义》,载《检察日报》2023年1月20日,第3版。”其他体例参照《法学引注手册》。
四、论文报送要求
本次年会论文报送分为自行报送和统一报送。
1.最高检各部门、检察研究基地、专家学者可自行报送。
2.省市县级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军检、兵团为单位统一报送。请各省级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由省级院法律政策研究部门汇总并审查把关后统一提交。
3.每位作者投稿不得超过3篇,每篇论文署名不得超过3人。作者投稿视为同意被纳入年会论文集公开出版发行。每篇论文最后单页依次注明作者的“姓名、单位及所在部门、职务职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请于2025年3月21日前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ianhuilunwen@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单位+论文题目”或“×××检察院+年会论文”。会议将根据论文评选情况决定参会人员,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淮;联系电话:(010)86423821。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领导小组
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