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微信公众号
发布春季开学交通安全提示
详情如下
开学季
交通安全提示
冬尽春来 梦想盛开
又是一年开学季
为助力广大学生们
平安开启新学期
下面这份交通安全提示
希望同学们与家长一起观看
并将交通安全知识铭记于心
01
家长篇
1.开学当日,学校周边道路易发生车多缓行现象,请家长提前规划好接送时间和路线,错峰出行。如遇通行不畅,请耐心等候,按道行驶,依次通行。
2.驾车出行前请检查车辆情况,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出行时,请降低车速,保持车距,谨慎行驶,驾车务必做到“四缓”:起步缓、转弯缓、制动缓、心态缓。
3.家长接送学生时应主动服从交巡警和学校安保人员的指挥,在指定地点接送孩子,严禁在校园周边违法停车。
4.驾驶汽车接送孩子时,要确保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为12岁以下儿童配备合适的安全座椅。车辆在路边停稳后,家长应先通过后视镜观察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再引导孩子通过车窗玻璃查看车外情况,准备开门时,应先将车门开一条小缝,再打开车门下车,不要突然将车门一次全部打开,以防“开门杀”隐患,危及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5.骑乘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接送孩子时,家长和学生都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并严格遵守交规,杜绝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出行前,家长还需关注自身和孩子的御寒用品及衣着服饰,不戴过长围巾以免不慎卷入车轮发生危险。
6.家长要负起安全监护的责任,注意上放学交通安全。为孩子树立遵规守法的榜样,与孩子共同践行文明交通。
02
学生篇
1.走路时要集中注意力,上学、放学路上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走人行横道(斑马线)或者过街天桥,不闯红灯,不斜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护栏。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做“低头族”。
2.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骑行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对于符合年龄规定的学生在骑车时,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双手离把、互相追逐,以免发生危险。
3.乘坐公交车、校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请有序上下车,不要在车内嬉戏打闹。同时,不要将头、手伸出车窗外。
4.下车时,注意观察左右来车,避免从车头车尾突然出现而造成“鬼探头”事故;车辆有盲区,切记要远离。
交通安全是开学“必修课”
无论是家长还是学生都要
牢记交通安全知识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长春交巡警守护您一路平安
来源: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