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一位六旬老人,在菜市场走路买菜时,

踩到了菜市场内的垃圾,不慎摔伤住院,

经过鉴定,属于十级伤残,

为此她找到菜市场索要补偿20.3万元,

认为自己之所以受伤,就是因为菜市场没做好地面清洁工作导致的,

所以要让菜市场负责。

可没想到,菜市场的负责人不仅直接拒绝,还嘲讽老人让她有点道德底线吧。

于是老人将菜市场方面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做出了判决,双方都没有异议,

可是却被网友调侃:原来那位老人不是去买菜的,而是去取钱的,会保留证据太重要了。



一、案件回顾。

事发当天,62岁的王女士,在去到学校接完孙女后,就带着孙女一起去崇川区的菜市场买菜,准备让孙女自己选择爱吃的菜。

一路上二人说说笑笑,很快就到了菜市场,王女士不断地指着菜,询问着孙女想不想吃,一片慈和的景象,很是让人羡慕。

可谁料,在走到蔬菜区时,王女士一个没注意,踩到了一个垃圾上,身体不由自主的就滑到了。

王女士尝试着自己起来,可是奈何根本起不来,孙女力气太小,也根本搀扶不起来。周围的菜贩子们,或许是担心自己的医学知识不足,害怕好心扶起,反倒加重王女士的病情,所以一时之间,竟然无人伸出援手。



孙女只能拿起手机报警求助,民警到来后,先是将王女士送往了医院救治,之后又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和取证。

王女士这一去医院,就是10天,在这期间还进行了手术,原来她摔那一跤可不轻,造成了右桡骨远端骨折、牙齿损伤,右腕关节功能障碍,经过鉴定,属于10级伤残。

出院后,王女士认为自己之所以摔伤,完全是菜市场的管理方不作为,卖菜的商家和买菜的人垃圾乱扔,无人清扫或者清扫不及时,于是她在出院后,找到菜市场的负责人,讨要一个说法。

没想到菜市场的负责人完全不认账,王女士的摔倒与他们无关,

因为他们不仅在入口处放置了注意地滑警示标识,

还在每条通道均铺设“注意地滑”的地砖,

同时还通过广播提示行人注意安全,

此外还有专门的保洁人员进行清理。

如此多的保障,他们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王女士摔倒,就是自己不小心造成的。

之后菜市场的管理者,还嘲讽老人让她有点道德底线吧,不要总想着讹人。

见菜市场如此态度,王女士很是气愤,尤其是对方那副你奈我何的表情,让王女士彻底失控,在咨询了律师后,她将菜市场方面起诉至崇川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其人身损害损失20.3万余元。



二、告上法院。

在庭审上,菜市场方面辩称,他们没有过错,警示标牌和广播他们都做了,王女士之所以摔倒,除了大意之外,就是因为她穿着高跟拖鞋,这存在明显的安全问题,王女士不应该向他们索要赔偿,而应该去找拖鞋的生产厂家那边。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女士当日脚穿后跟约3厘米的平底拖鞋,系夏日正常穿着,无因果关系,不是其摔倒的原因,真正导致她摔倒的是未及时处理的垃圾。



虽然菜市场做了保护措施,但事发时地面残留垃圾未被及时清理,菜市场对市场内的清洁管理明显存在较大瑕疵,构成未完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侵权责任。

王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行走时未充分注意地面情况,本身也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菜市场方面赔偿王女士8.6万余元。

面对着这样的判罚,王女士也是见好就收,没有继续要求更多补偿。菜市场方面认识到了自己管理的漏洞,对于赔偿金也是认可的。所以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三、结语。

此案给公共场所管理者和消费者都提了个醒,

公共场所管理者不要以为设置警示就可以免责了,还要通过动态管理,如及时巡查、清理等方法消除风险。

消费者在走路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脚下,如果发生了意外事情,那么一定要保留证据,最好先报警,因为最有说服力证据,就是警方的取证,这样一来,在遇到后续纠纷的时候,也能够保证自身的权益。

最后跟大家探讨下,如果在小区里摔倒,ka丢了两颗牙,那么物业有责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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