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某辰年农历十二月十七日申时(下午3点至5点),易学大家邵康节正在院中赏梅,适有两只麻雀争栖寒枝,其一不慎坠地。

邵康节见此,心有所感:“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争枝坠地,奇哉怪哉!”当即据此时辰,以卜休咎。

其据先天八卦,需得出三个卦象:本卦、互卦、变卦;分别表示起因、经过、结果,从而预测整件事的发展变化。



本卦算法:

辰年为5(地支排序),十二月为12,十七日是17,三者相加得34;

用34除以8(八卦),余数为2;

在先天八卦中,乾一兑二,如此得出上卦为兑;

年、月、日的总数34,加上申时对应的9(地支排序),相加得数为43;

用43除以8,余数为3;

先天八卦中排序第三的为离卦,此为下卦;

上兑下离,即组成了六十四卦中的本卦(或称主卦):泽火革。



互卦算法:

互卦也就是将本卦中的中间四个爻拿出来,其中上面三爻组成上卦,下面三爻组成下卦;

上乾下巽,是以互卦为:天风姤。



变卦算法:

将年、月、日、时所得总数43,除以6(六爻),得余数为1,所以初爻为动爻;

将初爻阴阳互转,得出上兑下艮的变卦:泽山咸。



如此,本卦、互卦、变卦就都出来了。



邵康节凝视着卦象,片刻后断言道:

“明晚当有少女前来折花,园丁疑其为盗驱逐之,少女失惊坠地,伤其大腿。”

何以知为少女?

看卦讲究上体下用,相生相克。

在本卦中,上卦为体,可以理解为事情发展的主体,是为兑卦。

八卦指象万事万物,兑可以为西方、为白虎、为金、为少女,也可以为巫、为口舌、为毁折,为羊……究竟谁才是主体呢?

这里就要提到,邵康节所谓的“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

只有结合具体的动机或者发生的事情,方好将其关联起来。并且常常需要借助卦象之外的办法,才能精准匹配。这也是易学中所谓的心法,同时体现各位大师水平高低之处。

这点自然难不倒邵康节。他因见麻雀争枝而起卦,是以将“雀”字拆为“少”、“佳”二字,是为“少年佳人”。

而兑又可表示为后天小女,也即少女之意。二者相参,主体应在少女身上也就毋庸置疑了。



何以知为少女折花坠地?

首先,可以肯定不是件好事。

因为本卦中,上卦兑属金,下卦离属火,火克金也。加上互卦中,下卦为巽,从风从木。木引离火,风助火势,使得克制体卦的卦气更为强盛,表示必然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至于究竟是何事?又需要结合起卦时的情境了。

在本卦中,下卦离为中空;互卦中,下卦巽为树木;变卦中,下卦艮为土。

结合起来看,就是兑下有巽木而凌空,再由巽木及艮土也。也即有少女登树摘花,由上坠地之象。

想必连邵康节都欣赏了许久的梅花,也要惹得少女不惜以身涉险吧?



何以知少女坠地,皆因园丁疑其为盗驱逐之?

互卦中,上体为乾卦。表示在事情的发展过程中,其为主要原因。

乾为老夫,下卦为巽木,表示其跟树木有关。又在从本卦未拆出来前,乾在大坎水之中,据此,此老夫除了浇水护木的园丁还能有谁?

坎又可以表示疑心、为盗,是以,少女登树折花坠地,自然是因为园丁疑少女为盗。



何以知少女摔伤大腿?

这就要看代表结果的变卦了,其上卦兑还代表毁折之象。

毁折了哪里呢?还要看表示事情经过的互卦,其下卦为巽,巽除了表示木,在身体中还表示大腿部位。巽木又遭乾金和兑金克制,很明显就是大腿部位要受伤。

不过幸好变卦中的下卦为艮土,土生金,由此可知虽会受伤,却不至于凶危也。



何以知道就在明晚呢?

这个最为很简单。本卦中上卦为兑,序数为二;下卦为离,用离为日;也即二日,或者第二日的意思。起卦时已是当日申时(下午3点-5点),所以当为第二日。

那又为何知道是在傍晚之时呢?因为最终的变卦中,上兑为金,又表示西方;下艮为土,又表示山;连起来直读,也即日落西山。

再结合前面推断,园丁怀疑爬树摘花的少女为盗贼,那不就是日落天黑之时吗?

卦象解读至此,已经剖析地明明白白。为此,邵康节特意提醒家人,说明晚若有少女来攀折梅花,千万不要阻拦吓唬。

可惜到了第二日,所预料之事还是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原来是邵府有个老园丁,当天外出没有听见邵康节的话。



这就是著名的梅花之占,也是梅花易数的源起。

在这个卦例中,邵康节将理、象、数、占做到了完美融合,其洁净精微之处,实在令人叹为观止。以致后世但凡遇有占事先验者,都惊呼其有观梅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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