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专案
2022年7月7日凌晨,河北石家庄市裕华区的一个家庭被骤然闯入。34岁的暴钦瑞,以及他的父亲暴继业、哥哥暴韶瑞、二叔暴记忠、堂兄弟暴纪涛等九名亲属和同村村民,被警方从家中带走。
警方怀疑他们涉及一起代号“5·25”的案件:包括殴打农民工、放高利贷、非法拘禁等行为。暴钦瑞本人是高邑县住建局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并无显赫背景。事发突然,家人不明所以。
家属随后收到了一纸通知——新乐市公安局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上面写着,暴钦瑞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是一个在中国刑法中比较笼统的罪名,常被用于打击各类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然而,通知上的细节寥寥,无人解释具体所犯何事。
值得注意的是,暴钦瑞在石家庄市区拥有房产,有固定住所。按理,他本不符合异地“指居”的条件。然而专案组巧立名目:因为九名嫌疑人皆为高邑县人,而联合办案的三个公安机关中,新乐市是他们唯一没有住所的地方,于是以此为由,将羁押地点设在了距高邑县百公里外的新乐市新乐宾馆。
被带走当日,暴钦瑞等人并未直接被投入看守所,而是被先送往高邑县公安局办案中心。
据暴钦瑞父亲回忆,在那里,一个理着小平头的办案人员拿出预先写好的询问笔录,要他签字。笔录罗列了他“非法拘禁、放高利贷、聚众赌博以及2014年殴打孙勇等农民工”等罪行。暴继业一看,这些罪名自己一桩都没干过,当然拒绝签字。回应他的,是对方甩来的一记耳光。
同期被提审的其他几人也被问及类似的问题,均予以否认。实际上,有证据显示这份笔录内容经不起推敲:例如2014年所谓“殴打农民工”一事,九人中的一人在当年正身陷囹圄服刑,根本没有作案的可能。然而,在当时的高压环境下,没有人理会这些矛盾之处。
按照法律,监视居住本是一种相对宽松的刑事强制措施。若嫌疑人无固定住所,或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重大贿赂等特定情形,公安机关可将其拘禁于“指定的居所”长达六个月。这一制度简称“指居”,原意是作为取保候审和逮捕之间的中间手段。
然而实践中,它日渐异化。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新增了“特殊情况更适宜指居”的弹性条款,使得指居适用范围被大大扩张。办案人员可以以案件特殊、取证需要为由,对本应送往看守所的嫌疑人实施秘密关押。这为后来的种种荒诞埋下伏笔。
小黑屋
暴钦瑞等九人被分别带至新乐宾馆的一楼房间——那里临时改造成了办案点。一进入宾馆,窗户都被遮光,他们被要求始终戴着黑色眼罩,手铐脚镣不离身。每个人被固定在冰冷的铁制审讯椅上,动弹不得。空调被调至摄氏16度,冷风直接吹向他们的头部。房间四面墙壁都贴了厚厚的软包,以隔音防撞。在这样的密闭环境中,时间和外界都仿佛消失了踪影。
在这“指定居所”里,日常生理需求被严格管控。几位经历者回忆,每顿饭只有一个比鸡蛋稍大的干馒头夹一点咸菜,配约一百毫升水。能否按时吃上这点东西,全看值班保安的脸色。上厕所需要打报告,小便限时30秒,大便60秒,一过时间,哪怕还没解完,也会被强行架回铁椅子上。夜里不准真正睡觉,人困极了就在椅子上打盹,一闭眼就可能被呵斥。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折磨,使这十三天漫长如年。
更可怕的是例行的“审讯”。所谓审讯,多数时候是暴力逼供。同案多人向记者指证:他们先后遭遇警察和协助办案的保安的殴打、电击、棒打和恐吓。暴继业回忆,其中一次提审中,一名民警说要“换换样式”,于是拿来一台老式手摇电话机。民警将电话机的两根电线各夹在他左右手上,然后开始摇动电话机发电。电流刹那间穿遍全身,令他双手不受控制地颤抖,全身抽搐。
这样的酷刑手段,在多年前的旧案材料中才能见到,但如今却在正规办案中重现。同案另一人则被打断了肋骨:后来送医检查确诊为左侧肋骨骨折,双腿大面积淤青,并出现红色疹子。种种迹象表明,他们正在经历法律所严禁的虐待。
这些嫌疑人的想法也在悄然改变。一位后来获释的被指居者对律师感叹:“特别向往看守所。”在外人听来不可思议——看守所毕竟是羁押场所,谈不上舒适。但对这些身陷小黑屋的人来说,看守所有饭吃、有床睡,还有相对明确的规章,不会动辄遭私刑。在新乐宾馆的日子,让他们体会到何为“暗无天日”。正如不少刑辩律师所言:“指居,还不如去看守所。”原本作为“较宽松措施”的监视居住,实际感受竟比正式羁押更加严酷,这正是荒诞之处。
转折发生在关押的第12天夜里。2022年7月19日晚,暴钦瑞被办案人员从铁椅上解下,带去另一个房间“提审”。屋外,和他关在一处的父亲暴继业戴着眼罩坐着,但透过眼罩缝隙和门板,他听到了动静。起初,隐约传来儿子的惨叫声,但不久后归于寂静。片刻后,他听见屋内有人压低声音说了一句:“完蛋,电疵了。”大致意思是出了事,可能是电刑出了岔子。暴继业心头一紧,却不敢多想。他只能自我安慰:也许儿子没被带回是好事,起码不用眼睁睁看着他被折磨。
那一夜无眠。深夜,有人悄悄走进暴继业的房间,竟然卸掉了他脚上的镣铐和手上的手铐。第二天早晨,长期干瘪的伙食突然改善:他破天荒喝到了牛奶,吃到了一块蛋糕;中午还有难得的肉包子。这一系列反常举动让暴继业意识到,大事不妙。
几天后,暴继业被带到另一个房间。在那里,新乐市公安局一位刑警大队长向他宣布:他的次子暴钦瑞于7月20日凌晨经抢救无效死亡。那一刻,暴继业的大脑一片空白。自从被关押,他们父子未曾谋面,更无法照顾彼此。没想到仅仅十三天,儿子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获悉噩耗后不久,包括暴继业在内的同案八人很快被解除强制措施,全部获释。释放理由写着:“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换言之,警方在这场高调行动后承认抓错了人,没有任何罪名可以成立。
太平间
家属闻讯赶到新乐市医院时,眼前景象让他们终生难忘:7月20日中午,医护人员将暴钦瑞的遗体抬出抢救室时,鲜血正从他的耳朵和鼻孔淌出。多位在场家属回忆称,遗体身上多处淤青,脚趾有疑似针扎的小孔,脚底板甚至缺失了一块黄豆大小的皮肉。
种种外伤迹象,让人很难相信这是一起单纯的自然死亡。
医院方面记录显示,7月19日21时38分医院接到120急救指令,暴钦瑞被送医,经连续抢救3小时仍无生命体征,次日凌晨宣告临床死亡。医方建议进行尸检以明确死因。
面对如此离奇而残酷的死亡,暴家人坚持要真相。所幸暴钦瑞遗体并未火化,而是一直停放于殡仪馆。据新乐市公安局后来答复暴继业的说法,暴钦瑞死亡当日(7月19日)石家庄市检察院便已介入调查,对遗体予以保存。然而调查进展却极为缓慢。直到八个月后的2023年3月30日,石家庄市检察院才组织进行了第一次尸体解剖检验。
6月19日,检察机关向暴继业出示了第一份尸检报告。结论让家属大失所望:报告称“排除机械性损伤和中毒致死,不排除窦房结疾病引发心电紊乱、心脏骤停导致死亡”。也就是说,报告没发现明确外因,倾向于认为可能是心脏自身问题猝死。
面对满身伤痕的遗体,这样的结论家属难以接受。暴继业当场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并申请由家属委托独立机构进行二次尸检。
接下来几个月,死因调查陷入拉锯。负责调查的石家庄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申请再次尸检需要向新乐市公安局提出。但新乐警方的回应推诿且冰冷:“公安局也是当事人,我们来做尸检,你也不信。”一边是检方称程序不便公开,一边是警方以利害关系为由不配合,真相似乎被卡在了体制的齿轮之间。
到2023年9月19日,暴钦瑞离世已426天,妻子暴琳琳和家人依然没有等到权威的死因结论。无奈之下,他们选择向媒体求助。
2023年9月,南方周末率先发布调查报道,披露了暴钦瑞在指居期间离世且同案他人无罪获释的经过。这一报道引发舆论关注,也引起更高层面的重视。两个月后,2023年11月25日,此案出现转机:河北省检察院指定由外地(保定市)检察机关管辖侦办涉案人员渎职问题。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挂牌督办此案,并由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对暴钦瑞进行了第二次尸检。
2024年4月22日,距离暴钦瑞去世642天之后,家属终于等来了盼望已久的新的尸检报告。
这一次,鉴定结论直指关键:暴钦瑞死于肺动脉血栓栓塞导致的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这一致命病理改变与其生前遭受长期限制性体位、反复的机械性损伤和电击损伤有直接关系。简单而言,暴钦瑞是在被持续束缚、殴打、电击的情况下,因血栓脱落引发肺栓塞而死亡。这个结论佐证了家属的猜测:酷刑折磨正是夺命之因。
这份报告出自最高检权威机构,公信力远高于先前的结论。尘封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真相明确后,司法机关开始对相关责任人展开追责。2024年8月,新乐市公安局“5·25”专案组中涉嫌刑讯逼供的8名办案人员将被移送至保定市莲池区法院受审。与此同时,石家庄市裕华公安分局也有3名民警因涉及刑讯逼供,被移交望都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些涉案人员包括现场实施和默许酷刑的公职人员。他们即将站上被告席,接受法律裁判。
最高检的介入和督办,显示出官方对此案的重视程度。一条年轻生命的非正常消逝,终于在近两年后等来了应有的交代。
南方周末
在中国内地媒体环境中,暴钦瑞事件一度是个敏感话题。最早披露此案细节的是以敢言著称的南方周末。
2023年9月的报道让更多人知道了这起悲剧。报道发布后并未被立即删稿,表明有关方面默许将其作为反思司法制度的个案加以讨论。
同年11月,北京青年报旗下的公众号“深一度”也刊发了一篇题为《被监视居住者之死:同案人肋骨骨折,称遭刑讯逼供》的深度报道。文中详细记录了暴钦瑞遗体伤痕、同案人证词、指居黑暗环境等事实,引发读者震惊。然而,此文上线不久即被全网删除,疑因细节过于触目惊心,直接揭露了执法中的暴力虐待问题。
官方对不同媒体的态度差异,反映出议题尺度拿捏的敏感:适度探讨制度可以,但对具体施暴细节的曝光依然忌讳。
暴钦瑞事件经过媒体披露后,在社交网络上引起广泛讨论。有网民愤慨于“又一条人命在叩问指居的合法性”,质疑这样的制度是否还应存在。也有法律界人士在微博、微信发声,称“警惕监视居住成为刑讯逼供的温床”,呼吁改革刑事程序。
由于事件涉及公安司法问题,一些讨论帖文后来被删除,但仍有不少评论通过隐晦方式表达立场。一些人引用古语如“掩耳盗铃”来讽刺删帖行为,质问“为何删帖?为何噤声提问的人?”
尽管审查严格,公众的疑问和批评并未完全消失。在知乎等平台,有人将此案与以往“躲猫猫事件”(看守所在押人员离奇死亡事件)相提并论,感叹“司法黑箱”何时才能彻底消除。
法律界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讨论由来已久,此次因暴钦瑞事件而再度升温。许多刑辩律师在受访时表示,在实践中“指居,还不如看守所”,因为看守所至少还有录像监控和相对规范的管理。有律师撰文直言,这种看似合法的措施往往被滥用为刑讯工具,成为“合法外衣下的非法羁押”。在国内社交媒体上,一些法学学者借机科普了指居的法律条文与实际运行差异,指出“本应是非羁押性的监视居住,如今却异化为事实上的秘密关押”,这背离了立法初衷。
值得一提的是,在舆论压力下,石家庄市有关部门也做出了一些回应动作。正如前文所述,石家庄市检察机关虽然动作缓慢,但毕竟保留了遗体并最终等来了最高检复核。新乐市公安局在事发后也不再一意遮掩,配合上级调查。只是,这些回应更多是内部司法流程的推进,鲜有公开的信息发布。一度有传言称当地公安试图与家属私下和解,但未有确证。相对于舆论热议,官方在公开层面的声音显得谨慎而克制。
君向潇湘我向秦
此次事件中,媒体呈现出了不同的报道取向。
南方周末对暴钦瑞案进行深入报道:聚焦案件本身和家属诉求,同时扩大视角,探讨多起指居死亡案例及制度存废之争。
以纪实手法还原真相,以评论视角反思制度。
文章语言冷静克制,通过大量事实细节展现了指居执行中的荒谬和残酷,几乎不作夸张修辞,却让人感到震撼。这种报道风格与本案的荒诞现实相得益彰:无需渲染,赤裸的事实本身就是最有力的控诉。
相较之下,一些官方背景媒体对该事件持相对低调的处理态度。
例如新华网、人民网等国字头媒体没有直接报道暴钦瑞案本身,而是笼统转载了关于刑诉法修改研讨的信息,或发表原则性评论,强调依法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防止“走样变形”。
地方媒体中,石家庄本地媒体几乎没有公开报道此事。
总体而言,国内媒体多以远观姿态聚焦制度反思,而民间声音则更直指问题本质。
在信息时代,删稿并不意味着事件就此被遗忘。被删除的深度报道,被网友截图转载到微博、微信继续流传,以对抗遗忘。其中那些让人揪心的细节——例如遗体耳鼻流血、脚底缺肉——不断被人提起,成为质问执法者的铁证。
一时间,“暴钦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关键词成为网络敏感词,但人们以谐音、缩写等方式变通讨论。
多快好省
暴钦瑞事件最直观地暴露出刑事司法领域的刑讯逼供顽疾。一些办案人员出于破案心切,仍迷信逼供可以快速获取口供,忽视现代法治要求的证据规范。
在传统办案思维中,“打招呼”比跑腿调查要省事许多。然而这样的短平快手段,其代价是嫌疑人的鲜血和生命。当年办案人员可能没料到,此案最后不仅没获取有效口供,反而搭上了一条人命和他们自己的前程。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所指出的,由于看守所对羁押人员的管理日趋规范,一些急于破案的侦查人员便“开发”出了新的可能性——也就是利用指居的灰色地带来实现变相私刑。
这一案件警示:口供主义在现代法治中早已不合时宜,靠非法手段换来的“证据”只会让案件走向反面。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在立法本意上,是为了降低审前羁押率、给嫌疑人提供一种比关押更宽松的选择。1979年我国刑事诉讼法就确立了监视居住,原本是一种不剥夺人身自由的非羁押措施。1996年增加了“指定居所”形式,针对无固定住处的嫌疑人,将活动范围缩小到特定地点。
2012年刑诉法又进一步对监视居住作了修改,一方面作为取保候审无法执行时的替代,另一方面成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在符合逮捕条件的情况下因案件特殊可采用指居。可以说,立法者本意是好的:既减少羁押,又兼顾特殊案件需要。
但现实中,这一制度被赋予了模糊而宽泛的裁量空间。警方可以通过认定嫌疑人在本地“无固定住处”或宣布案件“特殊”来启用指居。
案例显示,有的公安机关甚至借用外地警方的名义发出指居通知,只为把嫌疑人弄进指居黑箱。暴钦瑞一案正是如此:他在石家庄有房,却被带到异地执行指居,明显是对法条的恶意利用。制度设计与实际执行的偏差,导致初衷良好的法律变成了某些人钻空子的工具。
指居为何容易滋生侵权?因为其相较羁押监督更少、封闭性更强。按照规定,指居由公安机关执行,地点通常不公开。不像看守所有严格的监管和录像要求,指居点成了一个由办案单位完全掌控的小环境。正如有律师所说,指居时审讯不需录像,地点保密无人监督,客观上为酷刑提供了便利。
本案中,新乐宾馆的小黑屋俨然成为一座秘密监狱。24小时监控并不为了保护嫌疑人,而是为了防止外界窥探。在如此密闭环境中,再加上办案人员和看守人员同属一队,没有第三方监管,他们可以为所欲为地延长审讯时间、采取非法手段。
江苏靖江“夏俊涛案”中,因长期不给嫌疑人吃饱,导致其患上维生素B1缺乏的脑病而成为植物人。经查,该案负责民警为了“方便”取证,连续超长时间审讯嫌疑人,每天审讯达16小时。如此丧失人性的操作,皆因指居环境下缺乏应有的监督和约束。
暴钦瑞之死只是冰山一角,背后折射的是制度设计上的监管真空和公权力滥用空间。
近年类似的悲剧并非孤例。在内蒙古,因涉赌被抓的北京某科技公司经理邢燕军,检方不批捕后改为指居关押,四个月后被告知在指居监室“上吊自杀”,令人质疑。湖北则有电工袁时宏,在被指居第10天突发肺栓塞去世,年仅51岁。江苏泰州的夏俊涛案前文已述,受害人最终于2019年不治身亡。
这些案件无一不在拷问指居制度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公众和法学界的呼声日益高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该何去何从?这已成为摆在立法者面前的严肃课题。
废除还是改良?围绕指居存废,法律专家们展开激辩。
一种强烈的声音主张彻底废除。有人认为,指居自诞生日起便饱受诟病、争议不断,应当予以废除,恢复监视居住原有的非羁押属性。他认为,与其给警察一个游离于羁押和非羁押之间的灰色工具,不如干脆取消,以免制度异化。有报道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近期向专家征求刑诉法修改意见,多数与会学者也赞同取消指居。
然而,也有学者持不同看法,认为改良比废除更现实。有学者指出,客观上确有嫌疑人在办案地无处安置、又不宜取保候审的情况,这时指居仍有必要。但必须严格限定适用条件,例如嫌疑人若能自行解决住处(哪怕租房),就应一律采用一般监视居住而非指居。
还有律师建议,若保留指居,应增设刚性约束:比如强制全程录像、允许律师探视、定期医疗检查等,以最大程度保护被执行人权利。
总之,废改两派虽有分歧,但共识是现行指居制度“非改不可”,不能再任其成为法外之地。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四次大修已被提上日程。有消息称,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计划在2028年前审议刑诉法修正案。2024年7月在山东烟台举行的全国刑事司法论坛上,多名与会专家提议取消指居制度,强调当前中国以轻罪为主的犯罪结构下,完全可以用取保等措施替代,无需再保留指居这种“多余”的强制措施。有教授直言,指居制度已经没有存在必要。
与此同时,一些媒体的系列报道也把这一议题推向大众,引发更广泛的关注和支持。一旦立法机关采纳废除或严格限制指居的建议,暴钦瑞等受害者的惨痛经历将推动中国法治向前迈出重要一步。这或许是这场悲剧能带来的唯一积极意义。
2024年8月、2025年2月,涉暴钦瑞案刑讯逼供的警务人员走上审判席,等待法律裁决。暴钦瑞事件以一场无辜者的死亡刺痛了社会,也向体制发出了警示。
十三天的小黑屋,将长久地烙在人们记忆中:它提醒我们,法治的意义在于约束公权、保障人权;一旦失控,再堂皇的法律条文也会沦为作恶的工具。
如今,人们期待着正义的判决,更期待着制度的完善。
从暴钦瑞之死到可能的法律修订,这漫长而曲折的过程,映射出社会在进步中付出的代价。愿这样的荒诞不再重演,每一个公民的生命权与人格权都不再被漠视。
暴钦瑞走了,但他的名字已凝结为一个对司法公正的质问,久久回响在中国法治进程的路途之上。
文/李宇琛
2025年2月11日
本文参考报道:
《多名被“指居”者死亡,背后的制度陷存废之争》,
作者为南方周末记者韩谦,南方周末实习生顾靓楠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