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
新西兰政府计划禁止最高收入人群
提出“不公正解雇”申诉
(unjustified dismissal claims)
今日(2月12日),
新西兰工作场所关系与安全部长Brooke van Velden表示,
这一规定将包括一个
12个月的过渡期,
以便雇主和雇员对雇佣协议进行重新协商。
作为新西兰《雇佣关系法》(Employment Relations Act)即将修订内容的一部分,新西兰政府于去年底宣布了这一收入门槛,并表示这也是新西兰国家党与行动党联盟协议的一部分。
按照这一规定,新法生效实施后,任何超过该门槛的高收入者(年工资收入超过18万纽币,不包括其他福利)将无法提出不合理解雇索赔,但可以提出其他类型的个人申诉。
van Velden称:“新西兰内阁同意将这一收入门槛适用于现有的雇佣协议,并设定了一个12个月的过渡期,现在我也可以透露一些细节:
•如果雇员转投新雇主,或者在同一雇主那里转任新职位,则不再受现有雇佣协议的约束。但是,如果雇员因任职公司重组而在同一雇主那里转任新职位,则12个月过渡期将适用。
• 如果雇员在达到该门槛之前被解雇,则其能够在90天内向雇主提出不合理解雇索赔。例如,如果现有雇佣协议中的雇员在过渡期结束前10天被解雇(且没有达到该收入门槛),他们将能够在过渡期结束后提出不合理解雇索赔,只要是在90天期限内。
新西兰工作场所关系和安全部长Brooke van Velden。(Source: 1News)
“提案通过后,18万纽币门槛将适用于新的雇佣协议,并将在通过12个月后适用于现有的雇佣协议。”van Velden说。
van Velden表示,过渡期让雇员和雇主有时间修改雇佣协议(如果他们选择这样做的话),这包括选择重新加入不合理解雇保护条款或通过商定变更条款并将其纳入雇佣协议来协商解雇程序。
“这项政策将为劳动力市场提供更大的灵活性,使企业能够确保他们拥有最适合其组织需求的技能和能力。它允许雇主在聘请重要职务工作人员时有更多的尝试,而不必担心在事情不顺利时,面临昂贵且混乱的解雇程序风险。”
“该政策还将提供更多的灵活性和选择,允许高收入工作者和雇主协商最适合他们各自偏好和情况的解雇条款。”van Velden补充说。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欢迎留言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