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理阮和平刚刚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签署了第 261/QD-TTg 号决定,成立了“2021-2030 年国家电力发展计划调整评估委员会”,展望 2050 年。
副总理裴青山担任评估委员会主席
副总理裴青山担任评估委员会主席。
工贸部部长阮红田担任评估委员会副主席。
评估委员会成员包括:工业和贸易部副部长阮黄龙先生;科技部副部长 Bui The Duy 先生;越南人民军国防部副总参谋长黄战胜先生;越南公安部经济保障局副局长裴仲世先生(Bui Trong The)裴越雄先生,财政部投资司副司长;黎俊英先生,计划投资部工业与服务经济司司长。
评估委员会还包括以下部委和机构的代表成员: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越南国家银行、交通部、司法部、建设部、政府监察局、越南电力集团、越南石油天然气集团、越南国家煤炭矿产工业集团、国家输电公司、河内电力公司、北方电力公司、中央电力公司、南方电力公司、胡志明市电力公司、越南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越南石油天然气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人为:Ngo Tuan Kiet 先生,高级研究员,越南科学技术院能源科学研究所前所长,越南科学技术协会联盟能源技术研究所所长;阮英俊先生,原越南能源研究所副所长,越南能源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审稿人;阮泰山先生,原国家电力发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越南能源杂志科学委员会主席。
工业和贸易部是评估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根据该决定,评估委员会的常设机构是工业和贸易部。
规划评估委员会常设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符合政府2019年5月7日第37/2019/ND-CP号法令第34条的规定。
评估委员会成员负责根据规划法的规定,组织对2021年至2030年国家电力发展规划调整进行评估,展望2050年。准备一份报告提交给总理并起草一份决定供批准。
该委员会以兼职方式运作;在《2021年至2030年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展望2050年)》经政府总理批准调整后,该电力公司将停止运营并自行解散。
评估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应当符合计划法、国家预算法和公共投资法的规定。
本决定自签署之日起(2025年2月1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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