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维修人员会定期过来检查,坐电梯放心多了!”近日,河北省海兴县检察院对辖区电梯安全进行“回头看”时,一小区居民脸上洋溢着安心的笑容。
2024年12月,海兴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电梯维保行业存在监管不规范现象后,迅速展开全面调查。检察官通过到部分小区、酒店、写字楼等场所走访,调阅相关档案资料,发现电梯日常维保记录不同维保人员签字为同一字迹、使用单位同一安全管理人员签字非同一人、维保记录手写联和复写联未按规定由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存档等多方面问题。
为明确法规依据,海兴县检察院通过检索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确认调查中发现的以上情况属于违法违规问题;通过查阅行政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电梯维保行业监管责任主体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工作由其内设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实施;经审查发现其确有可能怠于履职,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由此依法开展立案监督。
随后,海兴县检察院依法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排查各类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电梯维保行业治理水平。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落实整改,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使用单位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规范档案管理,完善安全技术、管理规章、日常保养等资料,开展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2次,电梯维保工作人员62人参加学习;同时开展电梯安全隐患大排查,期间排查维保单位5个,发现问题并完成整改1个,检查电梯65台,行政立案1件。
- END -
来源 | 河北检察
编辑 | 刘岩
审核 | 田骁
投稿 | tx3053911(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