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明确要求对工程机械、农业机械严格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严厉处罚生产、进口、销售不达标产品行为,依法实施排放召回。
11日起,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开始征求有关方面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非道路移动源排放已成为目前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摄影/章轲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种类繁多,按照机械用途不同可以划分为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机场地勤设备、材料装卸机械、雪犁装备、工业钻探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和水泵等。而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用柴油发动机约占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发动机保有量的90.3%。
《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3年)统计,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分别为42.7万吨、474.2万吨、23.1万吨。其中,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排放的NOX分别占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总量的28.5%、34.7%;排放的颗粒物(PM)分别占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总量的30.6%、39.6%。
据《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技术规范》编制组介绍,随着我国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愈加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权重将会越来越大,非道路移动源排放已成为目前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平台统计数据显示,自2017年6月至2024年6月,共有1800多家企业对其生产、进口的5.6万个机械型号的产品进行了环保信息公开,上传了1084.9万条非道路移动机械单机信息,其中非道路小型点燃式移动机械单机信息397.8万条,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单机信息687.1万条。
编制组介绍,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增加了对移动源环保信息公开及环保达标监管等相关规定,对移动源污染防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应当对新生产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出厂销售。
数据显示,我国工程机械行业企业有900多家。截至2023年底,全国工程机械保有量约为934万台,有大中型拖拉机44万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