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晓荷)2月10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即日起,我省正式启用电子行政执法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规范化、便利化、信息化水平,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

电子行政执法证通过省电子证照综合管理系统生成,样式和内容与实体证件相同。行政执法人员可以登录豫事办APP或者豫事办支付宝小程序申领、出示电子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部门也可以通过对接省综合电子证照库,使用本部门行政执法办案系统调取、出示电子行政执法证。

省司法厅负责公示由我省制发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可以登录河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http://222.143.32.58),对证件的有效性、真实性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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