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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法学》由独立学社 La Nouvelle Jeunesse 主办,是一本享有国际声誉的同行评审法律期刊,每年发行三次。本刊秉承中国的理性精神和理想主义传统,为法律学者、学生、从业者及跨学科研究者提供一个卓越的学术交流平台。我们的使命在于探索深入的认知框架和研究范式,对社会现实进行深思。《华夏法学》深入分析规范与制度,以及背后的驱动力。严格的同行评审流程保障了期刊内容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的价值,并促进了具有影响力的学术观点的传播,这些观点加强了不同视角间的有效沟通、知识交流和反思性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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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卷
1.从戏剧到法律的爱情悲剧
——《梁祝》与《蝶》的法律审视
作者:吕东睿(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内容提要:戏剧作品《梁山伯与祝英台》和《蝶》分别塑造了不同世界里“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爱情悲剧,传统剧本的梁祝因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不得相伴,音乐剧改编后的梁祝因为违背人性的联姻规则而奔赴火场。本文将根据以上两部戏剧作品中涉及的法律元素出发,探讨“法律与戏剧”的研究路径与当前的局限性,寻找“法律与戏剧”未来的发展趋势与方向。
关键词:法律与戏剧;《梁山伯与祝英台》;《蝶》;爱情悲剧
2.试论宋代言谏制度流变、成效与局限
作者:石羽钧(中国地质大学能源学院)
内容提要:宋代言谏制度作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背景下逐步发展成熟。系列制度的思想基础主要源于儒家思想,强调“仁政”、“民本”和“君臣之道”,旨在匡正君主施政中的缺失,改进国家的大政方针,约束君主的恣意妄为。宋代言谏制度经历了从御史与谏官职责分明到台谏合一的实践流变,反映了宋代统治者加强中央集权、制衡相权的思想。宋代言谏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皇帝决策的正确性,同时监督官吏的违法渎职行为,维护了国家的稳定,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时代局限性,其推行取决于封建君主的圣明程度。而过于理想化台谏合一趋势,同时削弱了言谏对皇权的制约功能。宋代言谏制度为现代监察效能的提升与廉政建设的强化提供了宝贵借鉴,对实现权力平衡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关键词:宋代;言谏制度;台谏合一;起源演变;价值与弊端
3.现代性之困:一缕孤魂何处存
作者:李普(郑州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奇巧出租车》中的小人物田中的故事充满了悲剧色彩,他通过各种方式努力追求身份认同和接纳,最终却败给了命运。故事能够引起我们对现代性的反思,成为现代人意味着我们能将事态掌握在自己手中,能够通过我们自己的努力成为精英。现代人相信凭借反思和抉择,可以实现往往是偶然和外力之结果的事情。而在过去,成功与否受托于命运,或者说历史的偶然性。现代性中的个体欲求着自主性和自我引导,当命运无法作为成败得失的恰当解释,我们则需为自己的生活和行动承担最终责任。当公开地致力于追求幸福的个体,发现幸福的获得成为了一件难以达到的目标,无处安置的生命最终成为无依的一缕孤魂。
关键词:身份认同;现代性;自主性;偶然性
4.“美国迷思”的批判视角:评《美国折叠》
作者:张振(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
内容提要:本文从批判视角审视《美国折叠》一书,探讨美国如何在全球化背景下“折叠”中国、世界和自身的复杂过程。通过回顾中美关系的历史场景与文化对话,本文分析了美国话语体系如何影响中国的知识生产与公共认知。本文借助美国政治、司法和文化领域的案例,揭示“美国迷思”的形成与变迁,并探讨其对全球秩序的意义。文章呼吁从多元视角重新审视美国在文明和文化层面的动态性,以超越单一叙事框架的方式更全面地理解中美关系和美国内部的矛盾。
关键词:美国折叠;中美关系;文化批判;全球化;政治极化
5.人工智能过失
作者:布莱恩·崔、李文君(俄亥俄州立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
内容提要:人工智能建模人员是否应该遵循专业的责任标准?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表明,开发人工智能系统的人员对公众负有特殊的责任,以促进诸如安全,公平,透明度和问责制等核心价值。然而,关于这些责任的具体内容,各方尚未达成共识。同时,在法律层面上,也尚未形成一套框架来解决这些相互冲突的观点。
本文在之前将专业过失(professional malpractice)应用于传统软件开发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到人工智能工作。过失理论(the malpractice doctrine)确立了另一种注意标准——习惯注意标准(the customary care standard)——来替代普通的合理注意标准(the ordinary reasonable care standard)。这种替代标准在医疗,法律等领域是必要的,因为这些领域中服务至关重要,危害风险严重,且无法定义统一的注意义务标准。习惯注意标准提供了一种更为灵活的方法,可以容许在最低能力期望之上的各种专业实践。这种方法特别适用于类似软件开发的职业,因为该领域的科学存在激烈争议或正在快速发展。
尽管将人工智能责任视为软件责任的简单延伸可能很有吸引力,但两者之间存在关键的区别。首先,人工智能工作尚未像软件服务那样成为社会结构的必要部分。与传统专业服务相比,人工智能服务提供不足的风险较小。其次,现代深度学习人工智能技术与传统的软件开发实践有显著不同,人工智能可能会促进专家知识的进一步融合和统一。
这些显著特征表明,人工智能责任法将走出一条与软件责任法不同的道路。短期内,考虑到其他因素,人工智能作为一个新兴领域,严格责任方法最为合适。从长远来看,随着人工智能工作融入普通社会,法院应逐步过渡到非严格责任。对于无法达成到专家共识而需要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方面,法院应倾向于采用专业过失标准。然而,如果在人工智能广泛应用的范围内,专家能够就基本标准达成一致,则法院可以恢复到普通合理注意的默认标准。
关键词:人工智能;专业过失;合理注意标准;习惯注意标准
6.身体与权力,再审视
作者:朱迪斯·巴特勒、潘虹如(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斯洛文尼亚卢布尔雅那大学)
内容提要:朱迪斯·巴特勒重新审视了福柯早年至后期有关身体与权力关系的分析,得出并强调了福柯认为身体既是被支配的,又是生产性的,二者是同时发生而非彼此独立的观点。权力在控制身体的同时,也通过身体的能动性展现出反抗的可能性。权力和主体性是复杂的互动过程,主体的形成不仅依赖于权力的压迫性,还依赖于主体与权力关系中的反抗和能动性。福柯通过对“隶属”这一概念的双重含义(既是服从也是成为主体)进行分析,揭示了权力如何在塑造个体的同时,激发出反抗和重新构建自我的可能性。本文不仅在探讨权力如何作用于身体,也在试图理解身体和主体如何成为权力与抵抗的交织点,如何通过这一交织点重新定义主体性。
关键词:权力;身体;福柯;强制性力量;交织点
7.重访伊斯兰法学原理与沙斐仪的《律法书简》
作者:瓦埃尔·哈拉克、肖敬凡(哥伦比亚大学,康奈尔大学)
内容提要:在1993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我提出,穆罕默德·本·伊德里斯·沙斐仪(卒于公元204/820年)并非像普遍认为的那样是伊斯兰法学原理的奠基人,且这一学科是在赢得关于逊尼派法律来源的主要争论结束后才逐渐形成的。我认为,有关伊斯兰法学原理的著作出现于第三/第九世纪末和第四/第十世纪上半叶,伊本·苏赖吉(卒于公元306/918年)及其学生是此类文献最早的倡导者。这篇文章引发了该领域相当大的争议,一些批评家重申了这一学科的早期起源。在这篇文章中,我回应了其中一些批评意见,同时确认了该文章的主要结论,并对其论点进行了扩展和完善。根据新的实证和解释性证据,我坚持认为伊斯兰法学原理的正式形成时间比我最初的估计稍晚。我还提供了对这一理论科学的分析性描述,并将其置于一个时间分期框架中,展示其从早期历史到当代的发展过程。
关键词:伊斯兰法学原理;伊斯兰法律理论(Islamic Legal Theory;)沙斐仪(Shafi ī);伊本·苏赖吉伊斯兰逊尼派(Sunnī Islam);史学研究(Historiography)
8.重访伊斯兰法学原理与沙斐仪的《律法书简》辞典
作者:肖敬凡(康奈尔大学)
内容提要:在1993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我提出,穆罕默德·本·伊德里斯·沙斐仪(卒于公元204/820年)并非像普遍认为的那样是伊斯兰法学原理的奠基人,且这一学科是在赢得关于逊尼派法律来源的主要争论结束后才逐渐形成的。我认为,有关伊斯兰法学原理的著作出现于第三/第九世纪末和第四/第十世纪上半叶,伊本·苏赖吉(卒于公元306/918年)及其学生是此类文献最早的倡导者。这篇文章引发了该领域相当大的争议,一些批评家重申了这一学科的早期起源。在这篇文章中,我回应了其中一些批评意见,同时确认了该文章的主要结论,并对其论点进行了扩展和完善。根据新的实证和解释性证据,我坚持认为伊斯兰法学原理的正式形成时间比我最初的估计稍晚。我还提供了对这一理论科学的分析性描述,并将其置于一个时间分期框架中,展示其从早期历史到当代的发展过程。
关键词:伊斯兰法学原理;伊斯兰法律理论(Islamic Legal Theory);沙斐仪(Shafi ī);伊本·苏赖吉;伊斯兰逊尼派(Sunnī Islam);史学研究(Historiography)
9.Abstracts and Tables of Content
责任编辑 | 郭晴晴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宋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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